熊 琦
(民商法学博士研究生、本刊高级编辑)
法乃社会之科学,而民法更是其精髓所在。作为规范市民社会的基本法则,民法与日常生活密不可分。致力于民法研究的人也无一不在关注市民之间的社会生活关系,因为那里才是民法基本规则产生的源泉。国联民商法网刊一直以来都秉承这样的理念,鼓励各位作者从日常生活中发现问题,提炼观点,为民法规则的演进贡献自己的才华。
本期的网刊同样不会错过生活中的热点。春节长假中,除了令人心寒的南方雪灾(其拷问的多半是公法规则),剩下的估计也就剩下令“全民八卦”的“艳照门”事件了,其被关注的程度甚至超过了一年一度的春晚。这一期的网刊就及时地为大家奉献了人民大学法学院一期以此为主题的博士生沙龙摘要,这场涉及传播法、隐私权、形象权和著作权等诸多问题的事件为法律研习者提供了丰富分析素材。相信大家从会议摘要中能够感觉到,我们不能仅仅局限于是否原谅某人的“很傻很天真”,而更应该反思如何来完善我们的法律,使得这种以他人隐私取乐的现象不会再次在一个法治的社会发生。
有机构将“民生”作为过去一年的关键词,而《劳动合同法》无疑是最能反映一关键词的法律之一,针锋相对的观点从立法开始一直延续至今,聂鑫和丁宇翔在本期奉献了关于《劳动合同法》的两篇佳作,深入地分析了该法的实施所带来的相关社会效应。聂鑫的《“劳动合同法”的十大新规定给企业劳动用工带来的变化影响》详尽地分析了《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新规定对企业用人制度带来的新问题;丁宇翔则在《劳动合同法的两面性》中巧妙地选取了“两面性”作为切入点,分别从法律属性、保护对象和规范类型三个方面紧扣新劳动合同法进行论述。一部新法的诞生理应得到大家的关注,立法永远都是不完美的,立法者也始终处在“有限理性”的局限下,只有在争鸣中我们才能发现立法中的进步与缺失,进而向着完善的目标再进一步。另外本期中商品房认购合同、顾客自带物品失窃、婚约彩礼纠纷等作品都是围绕日常生活中容易引发法律纠纷的问题展开讨论,读完后令人受益匪浅。
民法学之所以跨越多个世纪而依然富有生命力,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民法学不断将科技发展和社会变迁中的新问题纳入自己的研究范畴。作为网刊的老朋友,赵西巨在本期为我们奉献了一篇与医学研究相关的文章。赵先生以其严谨的态度和严密的论证,关注了一个跨越民法学和医事法的难点。另一篇刘登光撰写的《档案学视角下电子证据的审查判断》也是从档案学的角度来关注电子证据问题,这都是我们网刊非常欢迎的选题。同时,本刊的其他文章基本涉及了民商事法律的方方面面,相信大家都能够从中得到不同程度的启发。
最后,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地支持国联民商法网刊。在“内容为王”的网络世界里,我们也会全力以赴地为大家奉献好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