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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与文学:爱之深,恨之切
刘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上传时间:2007/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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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氏所著之《红楼梦》,堪称惊世之作,忧恐空前绝后。其情节之玄妙,章法之细腻,足以令无数读者为之折服与汗颜。中外学人,为求其真解,纷纷倾其毕生而研思推敲,仅此一观,就足以见得其罕世之魅力。我素来就意为之渲染,但事实似乎足以彰显。或许,此书中的某些人物会让你铭刻一生,抑或随风而逝(Go With the Wind);或许,章中的有些情节会让你个感激涕零,抑或无动于衷。此皆常情,不足为怪。
 
谈曹氏,论红学,总无法规避人世间有血有肉的精灵,即书中之人物。不知诸位可记否,书中有一小人物:姓贾,名雨村?贾氏,乃颇具争议之人。关于对此人之评介,文、史、法、哲等学界之学人历来纷呈各异,歧义盎然。倘若依我之陋见,不妨暂且抛却个人之好恶,平心而论之。当然,此为此举并非旨在为贾氏声讨,而是无奈深知,贾氏囿于当时之社会情状,确曾游离于爱恨之间,徘徊于情仇之央。
 
曾几何时,贾氏之“玉在椟中求善价,钗于帘内待时飞”一联,语出惊人,初露心迹。这是何等的壮观,何等的气魄,又是何等坦然的胸怀。此联,一则表白其自有之功力,二则彰明其怀揣之抱负。特别是在其被革职复用之后,其有所作为之欲望,再度燃烧,可谓炽热之至。但“葫芦僧判断葫芦案”之惨剧悲状,又如何铸造成就犹如板上钉钉?莫非,另有原委。粗略观之,似乎囿于世俗之官僚体制和社会氛围所致。
 
《护官符》,曹氏虽浓妆淡抹,但其威力却丝毫不逊于雷池。官符当前,贾氏究竟是选择慷慨奔赴,抑或低头受降?人性之脆弱,致使贾氏选择了退居自保,而非正义声张。其将英雄虎胆变成了忍气吞声,其将正气凛然变成了保身明哲。或许,这一切均早已超出了对错品评之藩篱,但从最为本能之意义上言,这并非贾氏不爱,而是不敢爱,不能爱。简言之,心有余,力不足。正所谓:爱之深,恨之切。此谓其一,缘由源此!
 
世界,物质与人文之巧夺天工般组合,总是玄妙至无独有偶之境地。说来也怪,其实怪亦不怪。研习法律之人,多少对文学有些伤风,甚至有些感冒,这已是不证之实,本人亦列队其中。法学与文学,它们之间究竟应如何实现完美对接与圆融自洽?若二者兼顾衡平,是否能真的并行不悖?对此问题,我至今仍一无所获,百思不得其解。这亦曾一度引起我的质疑,或许,对于这一问题之回答,本身就不存在所谓之正解。
 
记得,记得,至今仍记忆犹新。我初习文学,已是弱冠之年。兴趣爱好之族之类,并非大器晚成为上策,而应尽早习之。习文学之旨,并非兴趣爱好趋之,而旨在补短也。只可惜,待言辞领悟渐长之际,待情思语感趋真之时,我却没能继续将之推进,而是选择了浅尝辄止,陷入了止步不前,坠入了固步自封。故,一直虚顶着“校园作家”之头衔,却无颜面对文学功力不进反退之状情,不免自疚常常。
 
古谚云: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用于自身,无异于量体裁衣,至为恰切。当然,这亦非近年攻研法律所致,而是疏于自律,荒于自省,懈于自励,怠于自知。忆当初,驰骋于江山如画之淮海大地,穿梭于历史厚重之京城古迹,那是何等的欣悦,何等的神往,又是何等洒脱的怡情。然而,时空之巨变,氛围之移迁,使我渐为周围之环境所改变。不幸,亦有幸,环境改变了我,改变了我的思想,改变了我的方式,亦改变了我的生活。
 
自年青与法学结缘之始,就深感其枯燥乏味,酸涩难耐。其严谨呆板之至,致人沉闷;其精细拘束之极,令人却步。记得,记得,多少次在法学殿堂上左顾右盼、东张西望;还记得,多少次在法学书籍前熟视无睹、昏昏欲睡……。本已相信、确信以及坚信,自己真不是学法之材,习法之料,就别勉为己难了,还是活得潇洒自如些。是啊,人,无论是平民百姓,抑或名宦巨儒,无论是家徒四壁,抑或万贯腰缠,都应该活得潇洒些!
 
正是打着这样冠冕堂皇之旗帜,正是秉承这样信誓旦旦之信念,在没有经过足够充分且正当化之论证之前,我不期然地完成这样的思想跃进,潜跃到一个研习学问的深崖。因为,我的内心确信:没有感觉的,就是不适合自己的。尽管,做出这样的预断多少有些惶惶恐恐,多少有些惴惴不安,但长时间的“迷恋信奉”,已使我之精神早已为之所麻痹,失去了感性之知觉。幸运之至,终于有一天,我悬崖勒马,开始重新审视我的逻辑前提。
 
不过,坦言而论,真正改变自身之观念的,则是在我考研之阶段。记得,记得,一道理论与现实完美结合之问答,一道严谨与激情完美衔接之论述,给了我一个将法学与文学双管齐下之机遇,若,非要将其作一比喻,我愿意将直比附于NBA掘金队之“黄金双抢”:安东尼和艾弗森。尽管两位巨星之黄金联袂并未为掘金队带来骄人之战绩,但对全队上下士气之鼓舞,阵容之豪华,还是不言自明的。
 
等人心振奋之后,待琐碎抛却之时,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于是乎,我开始退守陋室静心研读法学之著述,聆听方家之经验心得。说来也怪,怪亦不怪。但凡心若止水,本来乏味之情事,瞬时间则可变得意义非凡,令人颜开目悦,情思舒畅。记得,记得,多少次醉心于研读;还记得,多少次沉迷于创作……显然,这一切都太突然,但又显得那么自然,还有一种,她的芳名叫“坦然”……
 
既然定名为研习,则必须有所侧重,有所偏赖,而不能平等视之。屡经思索,终选定民商作为“终身大业”。然,却不知这仅仅是烦恼之始,惆怅之端。苦读民商数载,深感其义髓精深,质地浩瀚。于是乎,拆东补西,闯北往南,已是常有之事。然,民商分歧之重,复加精力不允,迫我必须选定其一。屡经思商,再三斟酌,终娶民而休商。兼爱而不能兼顾,难免有些割舍不下。虽时常藕断丝连,但终经不起时间之消磨,岁月之摧残。正所谓:爱之深,恨之切。此谓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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