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9期总第33期编辑手记
徐升权
(南京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 初审编辑)
常常有人会问幸福是什么?当代英国爱尔兰著名《圣经》注释学家巴克来博士认为幸福的生活有三个不可缺少的因素:一是有希望,二是有事做,三是能爱人。那么对于法学学习与研究者而言,学习与研究的幸福是什么呢?也许同样可以说是有希望、有事做、能爱法。在注定不平凡的2008年里,法学学习与研究者能够感到这种幸福。
如,8月1日,历时13年才得以颁布的中国《反垄断法》正式生效了,这是法学学习与研究者希望的实现,同时也创造了更多的希望,带来了更多的可以做的事。在本期的【理论分析】中,厉彦冰先生从保护知识产权的视角分析了《反垄断法》对《反不正当竞争法》修改,在【法学随笔】栏目中丁利先生用爱法的精神对反垄断法的实施进行了思考,表述了《反垄断法不能“只反贪官,不反皇帝”》的希望。
除对《反垄断法》的关注外,本期还包括了其他一些问题的研究,各位作者在自己的研究领域踏实地分析问题、尝试解决问题,为法之兴盛的希望而努力,忠实地履行对法的爱。我想,他们感受到了自己学习与研究法学的幸福,也给我们奉献了感受幸福成果的机会。
本期的其他内容主要如下:
在【理论分析】栏目,蒋煌荣先生通过《大陆〈劳动合同法〉第三条之研究》,分析了《劳动合同法》第三条所规定的诸多原则,并建议用“衡平原则”将之替代。梅良与王鹏飞先生用自己的实践经验完成了《开庭前送达诉讼文书若干问题的分析》,针对司法实践中的文书送达问题进行了自己的解析,寻求有效送达文书和节约司法资源的双重目标的实现。
在【法学随笔】栏目,刘亮先生对从未衰落过的侵权法的功能与侵权行为的本质进行分析,探讨《中国侵权法的兴起》,表述了其对一部粗疏有度、张弛得法的侵权法的期待。梁亮先生继在本刊2008年第29期发表了《“法”的信仰及其培养途径》一文后,阅读了2008年第31期徐君《法律应当被信仰》一文,对迥异的观点进行了思考,完成了本期的《法律的理想与理想的法律》,再次阐述自己对于法律信仰的理解与思考。
在【学位论文】栏目,刊登的是张娜的硕士论文《论版权体系中的著作人格权》,该文以英美这两个最早拥有著作权法同时又是版权体系的国家为例探讨著作人格权制度在版权体系中的发展。提出了如下的结论:版权体系在其成文法中规定著作人格权条款完全是为了满足其所加入的国际公约规定的义务要求。版权体系中的著作人格权制度在概念上、性质上以及保护的利益上都已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同时版权体系成文法中对于著作人格权的若干限制和侵权责任免除条款的规定,致使著作人格权条款在实践中已成为一纸空文。因此版权体系始终钟情于著作权是一种财产利益而非体现人格利益。
我们感受着幸福,我们也在创造这幸福,让我们一起期待更多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