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读驿站专栏作者介绍      致敬授权学者      中国民商法律网历届编辑联系方式征集公告      中国民商法律网改版公告     
法学茶座
悲观与乐观之间:陈凯歌、黄健中遭遇法门(一)
周大伟    旅美法律学者
上传时间:2007/3/8
浏览次数:5632
字体大小:

1983年5月中旬的一天,在一列西去的列车上,我和北京电影制片厂的一个摄制小组不期而遇。这是几位前往重庆拍摄一部名为《二十六个姑娘》电影的主创人员。他们是:导演黄健中,副导演陈凯歌,摄影师高礼先,美工师邵瑞刚。在这列北京直达重庆的9次特快列车上,我和这些电影工作者们面对面坐在同一个卧铺车厢里,一路行程上万华里,历时48小时。

黄健中当时已经在电影界崭露头角,作为第四代电影导演中的佼佼者,他已经拍摄了“小花”和“如意”等优秀影片。尤其是他1979年执导的《小花》,多少有些时髦的法国新浪潮电影的色彩,颇受年轻人的喜爱。一路上,除了谈话和讨论剧本外,我注意到,黄导演在专心阅读一本“苏联中篇小说选”。

陈凯歌当时还是个默默无闻的年轻导演。他从北京电影学院导演系毕业不久,好像还从来没有独立拍过电影。我注意到,陈凯歌一路上很谦虚地称其他同行者为“老师”。摄影师高礼先在向我介绍陈凯歌时,特别强调:陈凯歌是著名的电影艺术家陈怀恺的儿子。不过,陈凯歌随身携带的三件“道具”,倒是足以显示出他作为“第五代”导演的特点:一本来自美国好莱坞的英文电影期刊、一本英汉袖珍词典,还有一本淡黄色封面的商务印书馆的新版汉译世界名著,好象是路易斯.亨利.摩根的“古代社会”。

途中,黄建中导演特意把他正在修改中的电影文学剧本递给我,让我以一个年轻人的视角提提意见。

这部名为《二十六个姑娘》电影文学剧本取材于重庆作家魏继新的小说《燕儿窝之夜》。剧情大致讲的是: 一天深夜,洪水袭击了嘉陵江畔的红姑娘油库。一群平时叽叽喳喳、争吵不休的油库姑娘们,在洪水涌来的时候,为不让油桶飘走,与洪水展开了殊死的搏斗。尽管姑娘们平日在一起工作时关系并不融洽,但在危难之中,她们看到了各自灵魂深处美好善良的东西。最后,她们终于战胜了洪水,保住了国家的宝贵财产。影片结尾时,姑娘们和前来救援的军民胜利会合,遥望东方,一轮红日正冉冉升起,光芒万丈。

说实话,这个电影剧本从剧情到人物刻画,显得平淡无奇。我当时有个预感,这个片子拍出来,不会太好看。我看完剧本后,对黄建中说,我是学法律专业的,对电影剧本是门外汉。在文学创作上实在提不出什么建议。不过,我发现剧本里有一段涉及法律内容的情节,其中有明显的法律常识错误,我倒是可以帮助您改一改。

电影剧本一开始,有一段女主人公提着一袋水果去监狱探望丈夫的情节。剧情设计了一张人民法院判决书布告的特写镜头。判决书写道(大意):被告XXX,男,30岁。系某机械厂职工,因调资问题,与工厂领导产生纠纷并殴打厂长,致厂长重伤。罪行严重,民愤很大。特判处被告人劳动教养3年。

我很认真地告诉黄健中导演,这个法院判决书的写法明显违反了法律的基本常识。在判决书中应当写明被告人触犯刑律的具体罪名(比如故意伤害罪等)和适用刑法的具体条文(比如当年的刑法第134条)。至于民愤大小,倒并不重要。其中最致命的谬误在于,劳动教养并不是我国刑法确定的刑罚种类,而是公安机关的一个特别强制措施。假如剧情一定要求法院判刑,那么准确的写法应当是有期徒刑三年,而不是劳动教养三年。

我当时自以为这一“更正”对他们非常重要,但黄健中导演好像对我提供的“无偿法律咨询”并不十分感动。他只是很礼貌地向我表示感谢,并请我替他把这段法院判词重新写一遍。不难理解,当时,在很多中国人看来,实际生活中的冤假错案那么多,电影里的这点儿法律常识错误又算得了什么呢?对于黄健中一行人来说,最重要的显然是如何完成这个厂里分配给他们的拍摄任务,如何挑选剧中的男女主要演员,还有,如何能在每年电影评选时大小得个奖杯。我听见黄健中在火车上对他的同事们说,大家好好干,这个片子搞好了说不定能得个政府奖(文化部奖)。因为那些领导们喜欢看有姑娘的戏。
 
作为这个摄制组的副导演,陈凯歌看上去对这个片子的拍摄兴趣不高。作为北影厂的职工,上级领导安排他参加厂里的制片生产。领着人家的工资,他没办法不来。但是从他紧锁的眉宇之间,已经不难看出他不甘平庸的勃勃野心。

不过,聊天中,陈凯歌对我讲的一句话,倒成了我终生难忘的绕梁绝响。他对我说:“你是读法律的。你不觉得,在中国这个国家学法律,是件很悲惨的事吗?” 看得出,陈凯歌在说这句话的时候,表达着对我的“专业之不幸”的深切同情。其中的潜台词似乎是说,好好的一个小伙子,看上去既不呆也不傻,你在中国学什么不行,为什么要去学法律呢?

这么多年来,陈凯歌的这句问话隐隐约约成了我心里的一个结、一个痛点。不庸讳言,陈凯歌的这句问话也或明或暗地触到了中国法制的一个痛点。

面对陈凯歌对中国法制凌厉而尖刻的拷问,我沉默无语。谁让自己的专业是法律呢!此时此刻,任何形式的回应似乎都是多余的。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死亡。反正,先沉默着再说。我想起了鲁迅先生的那句名言。

途中,这些电影人也和我谈起一些发生在他们身边的法律问题。比如,摄影师高先生谈到,前不久在他家投宿的两个青岛家乡的客人突然被警察莫名其妙地抓走了。尽管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并不复杂,但在他们充满情绪化的议论中,我发现,这些电影人大致都属于“法盲”。

火车抵达目的地。黄健中导演告诉我,重庆电视台有面包车来接他们,他们的车可以顺便捎我一段路,请我不必客气。下汽车时,我真诚地祝愿他们早日把电影拍摄成功,届时我一定会去电影院买票看他们的作品。

遗憾的是,他们的电影拍出来后一直没有公开上映。有人传说是没有通过电影局的审查,具体原因至今还是个谜。80年代中期,有一天,我到位于北京东棉花胡同的中央戏剧学院剧场看话剧,在剧场门口听到一个面孔熟悉的中年女演员在门口和女伴们大声抱怨着,意思是说,自己这两年的运气特不好,接拍了几个电影都被电影局枪毙了。特别是那个《二十六个姑娘》。导演黄建中让女演员们整天泡在水里拍戏,结果身体都弄病了。有朝一日见到黄建中,一定要好好和他算账。有人悄悄告诉我,这个女演员名叫麻淑云,是《二十六个姑娘》那部电影的女主角,也就是电影一开始提着几斤水果愁眉苦脸地去监狱探监的那位。

听着麻淑云的抱怨,我真有点替黄健中和陈凯歌他们难过。我当时心里也在嘀咕,看来在中国搞电影这行,也有挺悲惨的时候。

 

  【将文本推荐给好友】    【关闭窗口】

周大伟 “到处都是我们的人!”
周大伟 从唐山到汶川:一个大写的“人”的崛起
周大伟 悲观与乐观之间:陈凯歌、黄健中遭遇法门(四)
周大伟 悲观与乐观之间:陈凯歌、黄健中遭遇法门(三)
周大伟 悲观与乐观之间:陈凯歌、黄健中遭遇法门(二)
周大伟 悲观与乐观之间:陈凯歌、黄健中遭遇法门(一)
周大伟 1976:朱莉娅. 尼克松的北京往事(4)
>>> 更多

 

  热点专题
  还没有热点文章!

  专题
 彭水诗案
 邱兴华案
 《劳动合同法》实施前“集体辞职”事件
 “艳照门”事件
 “许霆”案专题
 512汶川大地震
 党的十七大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民法学研究会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 佟柔民商法发展基金 | 明德民商法研习社
本网站由王利明教授创办并提供全部运作资金
版权所有©2000-2013:中国民商法律网本网站所有内容,未经中国民商法律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违者必究
征稿启事 投稿信箱:civillawruc@163.com
京ICP备050102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