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6日,由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科学研究中心、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福建省法学会民商法专业委员会、福建省法学会经济法专业委员会,共同主办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订研讨会暨福建省法学会民商法学专业委员会、经济法学专业委员会2010年年会在福建省福州市隆重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来自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厦门大学、四川大学、湘潭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州大学、漳州师范学院等高校的学者以及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等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福建省法学会民商法专业委员会、福建省法学会经济法专业委员会的委员参加了本次盛会。
与会代表们围绕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订中的精神损害赔偿、惩罚性赔偿金、消费者权益的优先保障、消费者隐私权保护、强制缔约构建、产品质量检验和认证机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侵权责任、消费者集体维权的机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地位、侵害消费者责任的多元化归责原则、网络消费中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等问题展开了热烈、深入的探讨,并提出了许多重要的观点。此次会议为理论界与实务界交流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形成了众多有益之见,这些意见将提交有关立法机关,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改和完善提供立法建议。(文/杨垠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