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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楼民商法讨论会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2004级硕士生贾珅、王竹、郭涛、宋岳、周云涛、张兆刚、余辉庆、陈亮宇、姚飞等同学首倡,于2005年4月成立。“红楼”之名,源于几位主要发起人居住的中国人民大学红一楼学生宿舍名。红楼民商法讨论会成立的目的是为有志于民商法研究和对民商法理论感兴趣的同学提供一个学术交流的平台,通过专题研讨会的形式,促进同学们的理论学习。红楼民商法讨论会下设秘书处和四个专题小组:第一专题小组:总则、人格权、侵权、婚姻亲属、继承;第二专题小组:物权、债与合同;第三专题小组:商法;第四专题小组:知识产权法。
红楼民商法讨论会得到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王利明教授等诸位老师的大力支持,2005年共举办了六期,相继对侵权法、公司法、物权法、知识产权法、民法总则、新型人格权和公司法、证券法修改等热点专题进行了集中讨论。共有26位同学进行主题发言,杨立新教授、董安生教授、姚辉教授、张新宝教授、叶林教授、王轶教授、朱岩博士等相继到会指导,取得较大的成绩(参见http://www.civillaw.com.cn/weizhang/default.asp?id=24091,《红楼民商法讨论会2005年第1-6期综述》)。作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正式学术组织——明德民商法研习社的前身之一,红楼民商法研讨会在硕士研究生层面为创建明德民商法研习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留给了大家充实、圆满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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