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上午, 刘俊海 教授应最高人民法院的邀请,赴厦门为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举办的《民诉法执行程序修改及执行实务问题研讨班》作了股权执行的专题讲座。
刘俊海教授在讲座中以股权执行实践中的案例分析入手,剖析了股权执行工作的挑战性以及股权作为财产性民事权利的特殊性。他主张,股权执行工作应当严格区分不同股权的性质与类型,恪守程序正义理念,鼓励执行和解,优先执行方便执行的其他财产。他还就隐名股权执行中的老股东优先购买权的保护、债权人与隐名股东的利益冲突,以及司法网络拍卖等新兴法律问题发表了学术见解。
来自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各省级高级人民法院和部分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局长和主管副院长等代表600余人参加了讲座。讲座由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赵晋山处长主持。(王伯潇杨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