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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学
关系合同与继续性合同
——一个比较分析框架
王文军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  
上传时间:2014/4/6
浏览次数:3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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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关系合同; 继续性合同; 比较分析
内容提要: 关系合同理论以一种社会关系的外在视角重新解析合同现象,主张合同行为存在于从个别性交易到关系性交易的系谱中,而纯粹的个别性合同是不存在的,所有的合同都植根于关系中。继续性合同则依给付性质的不同而与一时性合同相区别,其类型因社会经济发展而呈扩大之势。关系合同理论与有关继续性合同的理论不同,后者是在传统法律框架之内的一种合同分类,强调给付的特殊性与时间因素的重要性,要求适用特定的法律规则,前者则是有关合同本质的探讨。不过,二者体现出共同体主义这一相同的论理意识,而关系合同法的部分内在规范也与继续性合同在法律适用上的某些特殊之处吻合。此外,作为个别性—关系性系谱一端的关系性合同与继续性合同在类型上也有重合之处。

一、两种意义上的关系合同

二、三种类型的继续性合同

三、关系合同与继续性合同的相关性

( 一) 关系合同理论与有关继续性合同的理论在论理意识上的相关性

( 二) 作为系谱一端的关系性合同与继续性合同在类型上的相关性

( 三) 继续性合同的法律适用与关系合同法的某些内在规范吻合

四、关系合同与继续性合同的异质性

( 一) 广泛意义的关系合同与继续性合同的异质性

( 二) 作为系谱一端的关系性合同与继续性合同的异质性

五、结语

关系合同与继续性合同_一个比较分析框架.pdf

出处:《法学论坛》2013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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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军  关系合同与继续性合同
王文军  继续性合同及其类型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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