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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茶座
怪梦解析:反腐败的“次佳”路径
何家弘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教授
上传时间:20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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拙文“一个怪梦——大赦天下贪官”在《法制日报》上发表之后,网上很快就出现了一些评论,而且多数网民对我的那个“怪梦”都持批判态度。对此,我并不感到意外,因为“大赦天下贪官”本来就是一个不得民心的观点。其实作为“民”,我也痛恨贪官,也想高喊把天下贪官统统绳之以法甚至千刀万剐,但是我知道,那样的叫喊只能让个人的嘴巴获得暂时的快感而已,因为那样的口号在当下中国不过是天方夜谭。

反腐败的一个基本问题是:谁来反腐败?由于我们讲的腐败主要是指政府官员的腐败,所以我们还可以把这个问题解析为:靠官员来反腐败还是靠民众来反腐败?有网民说,中国的反腐败一定要靠人民,靠老百姓。此话乍听起来很有道理,因为古今中外的老百姓都是痛恨腐败的,都是坚决要反腐败的。但是,老百姓怎么反腐败?老百姓在互联网上甚至在大街上高呼反腐败的口号是不可能把腐败反倒的。我以为,老百姓反腐败主要有三条路经:第一,老百姓通过“选票”来反腐败,即在选举中把那些腐败的官员选下去,把清廉的人选出来做官;如果新上任的官员又腐败了,就在下次选举时再把他们选下去。第二,老百姓通过“造反”来反腐败,即以“南昌起义”或“秋收起义”的方式造反,推翻腐败的政府,建立清廉的政府;如果新建的政府又腐败了,就再次造反。第三,老百姓通过“运动”来反腐败,即以“文化大革命”式的群众运动来对成千上万的腐败官员进行彻底清算。在上述三条路径中,第一条路径是最有序的,也是社会成本最低的,因此堪称百姓反腐败的最佳路径,但是要有相应的民主与法律制度为条件,而当下中国显然不具备这些条件;第二和第三条路经的社会成本太高,因为其不仅要破坏社会秩序,不仅会阻碍经济发展,而且还会造成百姓的灾难,是不到万不得已之时决不能选择的路径。由此可见,当下中国并不具有依靠百姓来反腐败的现实路径,反腐败的主体只能是政府官员。换言之,当下中国的反腐败不能是自下而上的,只能是自上而下的。诚然,百姓的反腐败呼声可以为官员反腐败提供压力和动力,可以为官员反腐败营造环境和氛围。

那么,官员会去反腐败吗?回答当然是肯定的。首先,一些国家领袖是要反腐败的,譬如朱元璋和毛泽东,因为他们不仅痛恨腐败,而且从江山社稷考虑也要反腐败;其次,许多清官是坚决反腐败的,譬如“铁齿铜牙”纪晓岚,他们不仅忧国忧民,而且疾贪如仇;最后,有些贪官也会反腐败,当然是反他人的腐败,但有时也会出现意想不到的后果。例如,武汉科技大学腐败案的调查起于党委书记控告校长的匿名信,但是调查结果是该校长受贿187万元,该书记受贿67万元,二人都被送进了监狱。书记反校长的腐败却最终反到了自己的头上,这对反腐败来说也算是一个有趣的讽刺。

然而,在一个国家中有官员反腐败,并不等于这个国家就能真正解决官员腐败问题。在此,贪官的数量或者说腐败的普遍程度是具有决定意义的因素。如果在一个国家中大多数官员都是清廉的,那么反腐败就会很有实效;如果在一个国家中大多数官员是不清廉的——其实也不一定是他们自己不清廉,可能只是他们周围的亲友妨碍着他们的清廉,那么反腐败就难有实效。多年来,中国一直在反腐败,但是腐败问题似乎越来越严重。我不知道当下中国究竟有多少贪官,但是我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相信“中国绝大多数官员都是清官”的说法,尽管我可以接受“中国绝大多数官员本来都是好人”的判断——当然,这里所说的“好人”只是相对于社会中的你我他而言。其实,官员也是人,而人都是会犯错误的。凭心而论,我们这些“民”之所以没有腐败,并不是因为我们比贪官更加高尚,而是因为我们没有腐败的机会。但问题是,为什么许多“好人”会变成“贪官”?为什么中国的腐败会愈演愈烈?

外国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反腐败的有效路径之一是要求政府官员申报并公开自己的财产。诚然,个人的收入和财产属于隐私,但是掌握公权力而且可以支配公共财产的政府官员就不得不放弃自己的这部分隐私权,以满足公众的合理的知情权。这个道理是不难解释的,但是在当下中国要想让所有官员都如实申报并公开自己的财产则是非常困难的,因为很多官员的财产中都有相当一部分是没有合法来源的。怎么办?只有大赦贪官,通过“法律拟制”赋予其财产的合法性。具体来说,大赦天下贪官之后,严格要求所有处级以上的政府官员一律申报并公开自己及其直系亲属的全部财产。因为有了大赦,所以不再过问这些财产的来源,只要官员在规定的期限之前申报,就视为合法财产。然后以此为基础,每年申报,每年审查,而且保证社会公众可以通过有效的途径进行监督。如果发现某位官员有瞒报的财产或者新增加的而且无法说明正当来源的财产,那就一律没收充公,并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在申报财产的问题上,我希望国家领导人可以率先垂范。财产公开的范围则可以根据官员的职务而有所区别,例如,国家级官员在全国范围内公开;省市级官员在省市范围内公开。总之,要保证对其感兴趣或者有利益关系的人可以得知并查核。

我真心希望中国能够成为世界上最美好的国家。大概因为我在年轻时曾经非常真诚地信仰过共产主义,而且就像那些真正的基督徒一样以基督受难的精神践行过我的理想,所以,尽管我如今已经超过了生活在理想之中的年龄,但是我仍然期望中国人能够创造人间奇迹,把我们的国度建成让外国人羡慕和向往的美好家园——不仅有发达的物质文明而且有高尚的精神文明。其实,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的一段时期内,我们社会的道德风尚就是相当美好的,我们的官员也是相当为人民服务的。但是这些年来,中国的经济高速发展了,中国的社会道德却沦丧了,人性却堕落了,官员却腐败了。假如我们能够把当下的物质文明和过去的精神文明结合起来,那该是多么美好的朗朗乾坤。然而,这个期望的实现似乎相当遥远……

于是,我就做了一个“大赦天下贪官”的怪梦。这绝对不是反腐败的最佳路径,但是当我们无法得到“最佳”的时候,“次佳”也是可以接受的。

(本文发表于《法制日报》2008年2月24日第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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