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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茶座
拆迁中的猫腻儿及其他
何家弘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教授
上传时间:2006/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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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说,拆迁可是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特别是对于那些脑瓜儿灵活、腿脚儿利索、胳膊长手长的人来说,那可绝不仅仅意味着居住条件的改善,那就叫“发家致富”!房子加票子,开玩笑哪!当然,都有什么人“发了”,咱不知内情,不能瞎说。但是在街头巷尾偶尔也听到些“市语村言”,反正在那搞拆迁的人中有“发了”的,在被拆迁的人中也有“发了”的。至于都是怎么“发”的,那属于个人的“商业秘密”,咱局外人不便打听,只知道那里边儿的“猫腻儿”特多!

    生活中“机会多多”,各种各样。有的是明的正的;有的是暗的邪的。有的是送货上门儿,天上掉馅儿饼;有的则需要您费上一番功夫,外加丰富的想象力。就说这拆迁吧,人都说赶上一回不容易,得抓住喽,好好利用一把。怎么利用?有人说,关键是要开拓思路,敢想敢干。俗话说得好:不怕知不到,就怕想不到;脑瓜儿一撒欢儿,事儿就办成了。还有人称之为“拆迁致富狂想曲”,透着浪漫和高雅。于是,有人假离婚,有人假结婚;有人假分户,有人假人户……反正是八仙过海,各显其能。于是,国家的钱,集体的钱,就从不同渠道流人个人的腰包。于是,又有一部分人通过拆迁率先富了起来。

    有人先富起来,这当然是一件好事儿。但问题是这些人采取的是投机取巧的方法,钻了法律和政策的“空子”,骗取了本应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的东西。而大多数拆迁户还是老老实实,按照国家的拆迁法规和政策办事,没有份外的“狂想”,也没有占取本应属于别人的房子和票子。这就会让许多好人觉得心理不平衡。有人不禁迁怒于体现和维护社会公正的法律,问道:“这法律是干什么吃的?!”

    笔者不想为法律护短,但客观地说,目前我国有关拆迁的法律规定还是比较合理的,是符合我国现阶段实际情况的。然而,徒法不能自行。再好的法律,如果没有得到恰当有效的实施,也只能是一纸空文。而执法则是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的关键环节。只要我们仔细考察一下拆迁中出现的这些问题,就不难发现其症结还是执法不严和执法不公。当然,执法落后不仅是拆迁中存在的问题,它普遍地存在于我国社会生活的诸多领域之中,因此我们当前加强法治的首要任务就是要让执法尽快赶上立法的步伐。只有执法认真]“护驾”,法律才能在实施的道路上顺利前进。    

    在此,让我们共同说一句:“法律,你走好!”    

    

    (原载《中国律师报》,1999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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