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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2006/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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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2年从大学毕业,进入社会,60年过去了。我已由一个毛头小伙子成为一个衰病不堪的老 翁。60年的生活,历历如在目前。这一生的生活,放在这个时代和社会里,真是犹如沧海一滴,没有什么可说的。在个人,回想一下,还是可以的。
毕业后不到十年,我就进入新社会。当时抱着激动兴奋的心情,投身于改造和学习。但是旧 的东西纠缠着我,我无法与时代一起前进,终于在1957年沦落为右派分子。1958年,我受到 “开除公职,劳动教养”的处分,离开了工作岗位,去接受劳动改造。一去就是二十年。这 二十年中,我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里度过了十六年。
1979年底,我和全国右派一起,摘了帽子,得到改正。我被分配到我的专业工作岗位,进入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工作。我在这里从事法学专业的研究工作,教了一些学生,写了 一些文章和书本,一直工作到1989年退休为止。退休后这十年里,我继续研究,写作,讲课 。 这二十年里,总算把自己的一点专长贡献出来,对养我育我的祖国作了一点点报效。 我还应邀参加了国家的一些立法工作和司法工作,例如一些法律草案的讨论工作,一些司法 问题和司法案件的讨论工作。
我在法学所带的研究生并不多,因为我另外在北京的几个大学里给研究生讲课,还在一些单 位办的训练班、研究班里讲课,所以见了我叫我老师的人很不少,好像我有好多学生似的。
退休之后,我从事的一项主要的社会工作是担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委员、顾问 和仲裁员。我办理了数百件经济贸易仲裁案件。
从1979年进入法学研究所工作到1989年退休,从副研究员(副教授)进而担任研究员(教授 ),这是我实际上从事法学研究工作的期间,一共才十年。但是在1999年中国法学会在全国 遴选长期从事法学教研工作的人员时,仍把我选为“从事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五十年”的人 员,发给我“荣誉证书”。这是我们这个时代的特殊现象。
2002年5月,我把自己藏书中的“精品”部分(在我看来)选出一些来送给法学研究所图书 馆。又把几百本较普通的选出来送给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图书馆。我已不能再读这些书了, 提供给广大的学子去利用。这也是古人“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之意。
我于1990年在法律出版社出版的一本《票据法概论》一书,于最近(2002年8月)又印刷了 一次。这是第十一次印刷。一本法律专业书,印到第十一次,据出版社的人说,这是很少有 的事。 去年,我把自己这二十年里写的一些文章选了一下,择其比较有耐读价值的,值得留给学生 们看的,编了一本《谢怀栻法学文选》,交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这算是我在这 个世界上留下的一点痕迹。
最近,法学所评选了四位“终身教授”,我是其中之一。这是我这一生得到的最高荣誉了。 毕业60年,回顾这一生,我给了国家一点点贡献,国家给了我很大的回报。我感谢养我育我 的祖国。
2002年9月
(本文是谢怀栻先生应中央政治大学毕业六十年同学回忆录之邀而写的小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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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谢怀栻先生纪念文集》,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年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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