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读驿站专栏作者介绍      致敬授权学者      中国民商法律网历届编辑联系方式征集公告      中国民商法律网改版公告     
动态报道
上交所发布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指引
上传时间:2014/9/24
浏览次数:1286
字体大小:
    近日,上交所发布了《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下称《指引》)。《指引》旨在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明确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信息披露要求,引导上市公司积极推进此项工作。
    据悉,在员工持股计划的制订方面,《指引》规定了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员工持股计划的制订需要通过董事会审议、职工大会征求意见、股东大会通过等环节,并明确了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或者股东的回避要求;二是规定了上市公司需及时披露职工大会征求意见情况、员工持股计划全文和摘要、律师意见、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等事项,并对其具体内容作了规定。
    同时,在《指导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资金来源的披露要求。
    在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方面,《指引》作了四个方面的规定:一是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方式的不同,及时披露其股票买入或者过户的具体安排和落实情况;二是员工持股计划发生变更、终止的,应当履行持有人会议、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并及时披露;三是员工持股计划期间届满的,应当按照要求披露员工持股计划到期持有的股票数量;四是上市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和主要变动情况。
出处:广州日报
 

  【将文本推荐给好友】    【关闭窗口】

我的姓氏谁做主?——透视姓名权立法解释
上交所就退市配套规则征求意见稿修订情况答记者问
上交所就退市制度相关配套规则修订公开征求意见
最高法院就商标授权确权司法解释公开征求意见
新三板转板细则年底或将出炉 互联网公司或借道IPO
保险法修改将加大打击违法行为 激发市场活力
司法部出台意见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
>>> 更多

 

  热点专题
  还没有热点文章!

  专题
 聚焦“最牛钉子户”
 关注物权法
 入世与中国司法改革
 关注物权立法
 关注就业促进法(草案)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09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聚焦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民法学研究会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 佟柔民商法发展基金 | 明德民商法研习社
本网站由王利明教授创办并提供全部运作资金
版权所有©2000-2013:中国民商法律网本网站所有内容,未经中国民商法律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违者必究
征稿启事 投稿信箱:civillawruc@163.com
京ICP备050102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