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被挖成10米深大坑的楼盘地基正中央,孤零零地立着一栋二层小楼,犹如大海中的一叶孤舟,随时都有倾覆的危险——重庆这座近日被炒得沸沸扬扬的“史上最牛钉子户”将很快消失。19日重庆九龙坡区法院举行听证后,裁定支持房管局关于搬迁的裁决,并发出限期履行通知,要求被拆迁人在本月22日前拆除该房屋,如不履行,法院将强制执行。
新近高票通过的物权法给了公众无数的权利承诺,在公众沉浸于物权法带来的私权自信,沉浸于物权法将成为人们私产保护法律支点,沉浸于民法专家“物权法将终结强制拆迁”的时候,史上最牛的钉子户将被法院强制执行拆除,法院将强行终结一个公民对自己虽破旧不堪但却是合法私产之房屋的所有权,为开发商彻底扫清了道路,无疑是给人当头浇了一盆冷水:在强大的拆迁既得利益面前,民权太弱小了,再牛再强的反抗最终也逃脱不了被强拆的命运,这种弱势命运仅靠一两部法律是改变不了的,“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的私权尊严很难靠物权法撑起来。
“孤岛图景”见证了开发商的强势,从另一个角度看,楼盘地基中央孤零零地立着一个“最牛的钉子户”,也体现着一种法治进步:这种钉子拆迁户如果在以前,早就被开发商不择手段的恐怖手段或政府部门无坚不摧的推土机强拆了。政府强制拆迁的事件就更常见了:嘉禾就出了“谁影响嘉禾拆迁一阵子,我影响他一辈子”的“名言”。
“孤岛图景”在某种程度是一幅容忍钉子户、敬畏法律的图景,即使只剩下一个钉子户,开发商也不敢采取非法手段逼迫住户拆迁,政府也不敢强制拆毁一个公民的合法住所,只能容忍孤岛的存在,只能依据法律程序一步步地与这个钉子户进行沟通和谈判——在西方法治史上有不少这样的“孤岛中的钉子户”成为法治和民权的象征。
如果重庆这座“孤岛”能够继续存在下去的话,也可能成为中国法治进步的一个标志,可法院强制拆迁的判决终结了这个标志。本指望法律能维护公民与开发商公平博弈的权利,捍卫公民对自身合法住宅的产权,没想到法院却作了支持房管局搬迁的裁决:拆迁纯粹为了开发商利益而与公共利益毫无关系,凭什么以公权强迫公民拆迁?法律本该维持公民与开发商平等谈判的关系,怎能站到强势一方?显然,这其中纠缠着公权、开发商、政绩等强大的既得利益,公民的住宅权经过一阵挣扎后,最终成为了牺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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