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上传时间:2007/3/26 |
浏览次数:5952 |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
|
|
|
|
就业促进法草案,如今成社会热议话题。3月16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方面负责人对记者说,制定就业促进法是非常必要的,其立法原则包括四个方面:扩大就业的原则、市场就业的原则、平等就业的原则、统筹就业的原则。
就业促进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部重要法律。这部法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比较复杂。这位负责人表示,借鉴世界各国就业立法情况,结合我国国情,就业促进立法坚持了以下原则:
一是扩大就业的原则。即,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目标,实现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二是市场就业的原则。即,深化劳动就业制度改革,完善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保证劳动者择业自主权和用人单位用人自主权。
三是平等就业的原则。即,禁止就业歧视,为劳动者提供公平的就业机会。
四是统筹就业的原则。即,统筹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逐步形成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
据介绍,制定就业促进法,涉及到与其他有关法律的衔接问题。为了避免法律规定上的重复,就业促进法草案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草案)、妇女权益保障法、残疾人保障法、职业教育法等法律在促进就业方面已经有明确规定的,只作了一些衔接性的规定。
立法促进就业 我们期待
每年春节过后,都是用人单位招聘和大学生求职跳槽的高峰时期。今年情况依旧,所不同的是,就业促进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将向全社会公布的消息,成为职场中热议的话题。
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决定,草案向全社会公布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特别是基层群众的意见;两会召开期间,草案成代表、委员关注的焦点。那么,求职者又有哪些感想和期望呢?就此,记者日前采访了部分进京求职或正在京城打拼的大学毕业生。
需要公平的竞争环境
草案内容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不得以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年龄、身体残疾等因素歧视劳动者,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享有与城镇劳动者平等的劳动权利。声音
南京农业大学行政管理专业的毕业生小马,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感慨地说:“现在大学生找工作太难了,而女大学生找工作就更难。有的用人单位明确表示不要女毕业生,即使是没有标明只要男性的用人单位,也还是倾向于录用男性。我觉得这太不公平了。”今年研究生毕业的小苏是辽宁人,来北京10多天了,可仍然没有找到一个合适的工作。“许多用人单位都要求求职人员是北京户口,这让我十分发愁。我觉得,这是一种地方保护和地域歧视。”
小马和小李均表示,我们需要一个公平的就业竞争环境
需要正规的职业培训
草案内容
应当根据妇女、残疾人、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不同就业群体的特点,鼓励社会各方面开展创新培训、就业服务等活动,提高其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
声音
3月1日,记者在农业展览馆举行的招聘会上看到,大多数用人单位在招聘要求上都不约而同地列着这样一条———要有XX年的工作经验。然而,面对这一条件,很多前来应聘的大学生茫然了。
“我们刚毕业哪里有那么多年的工作经验啊,招聘单位的条件太苛刻了。”北京工业大学国际经济贸易专业的小李很无奈地说。
“很多单位都有工作经验的要求,这也给我当初找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困难。”在北京工作的一位青年小赵说,“要是能给应届毕业生进行一些职业培训就好了。”
对此,毕业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的王毅说:“我们需要这种正规的职业培训,因为这样可以提高我们的就业能力。”
希望失业预警能落到实处
草案内容
企业成规模裁减人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失业预警制度,预防、调节和控制可能出现的较大规模的失业。
声音
在北京已经工作5年时间的李雨,现在北京某著名软件开发公司工作。黝黑的皮肤,微胖的身材,脸上总是带着憨厚的笑容。但是谈起自己的工作经历,李雨感触颇深。
2001年,大学毕业后的李雨到北京谋职。由于多种原因,他经常被迫更换工作,而且也经常处于失业的状态。“有一段时间找工作确实很难,找不到合适的工作,生活极度困难。”小李感慨地说。
谈到就业促进法,小李说:“希望新法规能够切实实行,尤其是失业预警制度。现在我们都交着失业保险金,但我被‘裁’了多次,失业保障金却从来没领到过,也不知道怎么领。失业预警政策不落到实处,就很让人担心。”
“公司要辞退你太简单了。”接受记者采访的毕业生小张说,他找到一份工作后和公司签订了合同。但是工作还不到一年的时间,正好赶上单位整改,于是小张就被辞退了。“你说一个刚毕业的学生,这时候能怎么办?难道能和公司硬碰硬打官司吗?”
|
|
|
|
出处:工人日报 |
|
|
【将文本推荐给好友】 【关闭窗口】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