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于2013年2月18日下午在中国人民大学召开了2013年度会长办公会。王利明会长、孙宪忠常务副会长、王胜明副会长、郭明瑞副会长、杨立新副会长、杨震副会长、陈小君副会长、刘士国副会长、马新彦副会长、李永军副会长、谭启平副会长和王轶秘书长出席了会议。另有五位副会长分别因在外地出差或单位值班等原因请假。会议由孙宪忠常务副会长主持,孟强副秘书长负责记录。
王利明会长首先向参会人员拜年,感谢大家一年来的辛苦工作,并简要回顾了中国民法学研究会过去一年的工作,介绍了2013年的工作设想。谭启平副会长代表2013年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年会承办单位向参会人员报告了年会的筹备情况。谭启平副会长表示,西南政法大学非常重视本届年会的承办工作,一定要将年会办好。王轶秘书长向会议报告了秘书处2012年的工作和2013年的工作安排。
随后,与会人员对拟表决事项畅所欲言,逐一进行了深入讨论,并表决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关于召开中国民法学研究会2013年年会的决定
会议决定授权秘书处积极配合谭启平副会长筹备2013年年会,年会拟于2013年9月底在重庆召开,由西南政法大学承办,会期两天,议题包括民事立法与民事法律适用两大主题。民事立法主题之下,分为民法总则的制定、人格权法立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订三个方向;民事法律适用主题之下,分为物权法的解释与适用、合同法的解释与适用和侵权责任法的解释与适用三个方向。
二、关于中日民商法研究会作为中国民法学研究会所属机构开展活动的决定
会议决定接受梁慧星教授担任会长的中日民商法研究会作为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的所属机构开展活动,具体的名称和活动方式授权秘书处根据中国法学会和民政部的规定积极联系沟通予以确定。
三、关于开展中国民事立法评注工作的决定
会议决定由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会负责开展中国民事立法评注工作,授权秘书处具体负责协调组织工作。
四、关于召开第11届海峡两岸民法典学术研讨会的决定
会议决定第11届海峡两岸民法典学术研讨会由黑龙江大学承办,并初步定于今年六月份召开。
五、关于开展表彰青年民法学者优秀研究成果活动的决定
会议决定继续开展包括“佟柔民商法发展基金青年优秀研究成果奖”、“佟柔民商法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在内的表彰活动,授权秘书处适时发布公告,组织评奖。
六、关于召开系列小型学术研讨会的决定
会议决定授权秘书处积极联系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等协调、组织召开主要面向青年学者的小型学术研讨会。
七、关于授权秘书处积极开展对外合作交流的决定
会议决定授权秘书处积极开展对外合作交流活动。
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秘书处
2013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