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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恶俗不堪的大题目下面,想写的仍旧是自己的一点小感受。
说实话,长久以来,网络上的任何事物都很难让我保持长期的关注——不论是QQ聊天、BBS上灌水、还是新浪新闻、网上购物,甚至电子图书馆,学术网站这些比较严肃的东西。(这也许是因为只要我盯着电脑的时间超过两小时,眼睛里就会布满红血丝的缘故。)
现在想想,也只有我们的网站——中国民商法律网,能让我在每次上网的时候都怀着极大的热情在这里耗上许多时光。
对于这个学术网站来说,我是一个网友,一个投稿者,也是一个BBS的版主,我在这个网络环境下的进行的学术交流更多元化,也更夹杂个人感情。
最初知道中国民商法律网就是在用google搜索学术论文的过程中,它太高频率地出现(这也许是因为在学术网站中民商法律网的资源相对比较丰富吧),我像很多想要考民商法专业研究生的网友一样,没法不关注它。和其他学术网站比起来,民商法律网的界面总是最简洁的,有时甚至让人觉得简洁到乏味,可它却是最纯粹的学术,没有广告,也没有对网站创建者的宣传介绍(而很多学术网站却是很个性张扬的,它们要么以学者个人的名字命名,要么在主页上贴着起了网名的网站创办者的其人其事简介)。
很晚很晚才知道网站是王利明教授个人创建的。那是在人大参加考研复试体检的时候, 在人大校医院那个黑暗狭窄的小走廊上和几个可能是未来同学的女生聊天,交流大家所知道的复试信息。一个女孩对我说:你是民商方向的吧,你上一下中国民商法律网的BBS,那里有以前的复试题。我这才发现了这里的这一片小天地,以前总是心急火燎地到网站上下载最新的学术论文,还从来没想过到这里的BBS看看。于是注册成为这里的百乐门小艳红,知道了关于这个网站的一些轶事,知道了它和人大的渊源,和王老师的渊源,知道了那些网上的大侠们:林富版主,暖暖,嘿嘿……
记得有人对我说,中国民商法律网的BBS在法学BBS中是最有人气的,这话没错。在那个炎热无比的上海夏天里,我在民商法律网的BBS上的司法考试版请教问题,在考试相关版给即将报考人大法学院研究生院的网友提供一些个人意见,在心灵驿站上发发感慨,总是很快就有人回帖,有很多热情的人支持着这里。久了之后,我也开始融入这个社区,熟悉这里风格不同的著名网友,知道什么问题应该请教谁,忍不住要对有些问题评论几句。有一天,我也开始把自己的故事发在这里,网友们认真的回帖和祝福也抓住了我的心……
后来,到了人大,住进新宿舍的当晚就和室友们互相交换网名,听echooo和ann2004大呼:原来你就是那个百乐门小艳红!……
后来,在BBS上看到网友会的通知,收到1980的热情邀请,他在论坛的短消息里说:你好,未来同学……
后来,去参加网友会,一进门手里就被塞了一大堆水果,大家坏笑着让我这个迟到的家伙猜猜谁是暖暖,谁是嘿嘿,而我,竟然全都猜中了……
在参加了林富版主和网站的编辑们组织的一次网友意见会之后,我才对民商法律网有了更多的认识,才知道原来在这后面有人大的很多硕士生和博士生默默地做着很多工作来支持网站的运营。这里有一个真正的团队,他们缺乏做网站的经验,但却凭着极大的热情做成了一个有着相当丰富的学术资源和相当高的访问量的学术网站。和很多学术网站比起来,中国民商法律网的网页界面和BBS系统都不能说是最好的,它完全是以足够充实的内容取得了相当大的影响力。当天会上我们七嘴八舌地吃掉了桌上的水果,还提出了不少意见——当然是对网站建设而不是对水果……
这次网友意见会之后,我在民商法律网BBS上的发帖数开始增多,从两位数到三位数、四位数……因为在读书论坛上的原创文章和持续的讨论当上了这里的版主。到目前为止,我应该是现任所有版主中最晚一个当上版主的。被很多网友夸奖过,得到过他们热情的支持,还与其中一些人建立起了友谊。也被很多网友用难听的话骂过,我有时也傻傻地把那些骂自己的话还留在版上,仿佛这样就能做个公正的版主似的。
在这里的时间长了,也学到了不少东西,很多没看过的书了解了,网友们的思想火花给了我不少启发。做读书论坛的版主激励了我要多读书,一段日子懒于读书就会觉得心中有些惭愧,这是做版主之前从未有过的,也是我意想不到的收获。
再后来,有自己的两篇文章在中国民商法律网上转载,从非正式的论坛到了正式的网络学术平台,看到自己的名字和文章出现在熟悉的网站首页上的那一刻,心情突然严肃起来,我重新意识到了这里是一个正规而又有影响力的学术网站,而我在这里的学术交流再次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一种真正意义上的学术。
一直要写一篇纪念我们网站创立5周年的文章,我却迟迟不能下笔,总是想把它写得更好,记录下来的却永远是一本流水帐,噢,天啊,我只能这样写下来了,我对网站的印象和感觉就是这些细细碎碎的流水式记忆,不知从哪一天开始,延续在我生活的每一天,而且还在延续。最后,我也像其它人一样真诚地祝福我们的网站,希望它做得更成熟,有更高的学术水准和影响力,我毫不怀疑这些希望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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