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第四届全国代表大会在武汉召开
王利明连任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会长、杨立新连任副会长、张新宝连任秘书长
5月29日——5月30日,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第四届全国代表大会(09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在武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召开。我院王利明教授、杨立新教授、张新宝教授、王轶教授、高圣平副教授、石佳友副教授参加了会议。
5月29日晚,与会代表举行了预备会议,上届常务理事会主持了预备会议。预备会议选举了本次会议的主席团、通过了王利明会长代表上届理事会所做的《五年工作报告(草案)》和孙宪忠常务副会长代表上届理事会所作的《关于换届工作的报告》,决定将上述两个报告提交全会审议。预备会议还通过了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方案,并决定由主席团主持5月30日上午的换届会议。预备会议推举王利明会长担任主席团主席,孙宪忠副会长担任主席团副主席,张新宝秘书长担任主席团秘书长。
5月30日上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第四届全国代表大会隆重举行,全体代表出席了会议。在会议开幕式上,第三届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终身研究员王家福教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湖北省法学会会长郑少三先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吴汉东教授先后致辞。
随后,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王利明会长代表第三届理事会做了工作报告,孙宪忠副会长做了《关于换届工作的报告(草案)》。会议通过了王利明会长代表上届理事会所做的《五年工作报告(草案)》和孙宪忠常务副会长代表上届理事会所作的《关于换届工作的报告(草案)》,通过了本届理事会的选举办法,选举艾尔肯等156人为本届理事会理事。
同日上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第四届理事会举行第一次会议,选举王利明等35人担任本研究会本届常务理事。我院杨立新教授、张新宝教授同时当选常务理事。
同日上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第四届常务理事会举行第一次会议,选举本研究会新一届的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我院王利明教授连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杨立新教授连任副会长,张新宝教授连任秘书长。
常务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聘请王家福研究员担任本研究会本届名誉会长;常务理事会通过了新一届研究会学术委员会成员名单王家福研究员、王利明教授被聘任为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我院赵中孚教授、杨立新教授、张新宝教授被聘任为学术委员会委员。常务理事会任命王轶、谢鸿飞担任本研究会本届副秘书长,任命朱岩、尹飞担任本研究会本届秘书长助理。副秘书长和秘书长助理在秘书长领导下协助秘书长处理本研究会日常事务性工作。
本届年会暨学术研讨会的主要议题有:侵权责任法立法与理论研究、侵权责任法理论与理论研究、民法典体系与法典化研究、民法其他制度研究。王利明教授、杨立新教授在大会上分别做了题为“多元化救济机制与侵权责任立法”、“中国侵权责任法理论研究的现状和发展”的主题报告。在分组讨论阶段,与会学者对本次会议的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熊丙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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