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法官与学者对话暨物权法实施疑难问题研讨会于2007年11月1日至2日在福建师范大学隆重举行,本次研讨会由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人民法院出版社,福建高级人民法院和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共同举办,并由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协办,来自日本和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应邀来校参加研讨。
11月1日上午研讨会开幕式在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学术大讲堂举行,会场上华灯璀璨,座无虚席。开幕式由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林旭霞教授主持。与会代表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杨立新教授、人民法院出版社副总编刘德权、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周瑞春、武汉大学法学院余能斌教授等在主席台就座。福建师范大学汪征鲁副校长致欢迎辞,他代表各主办单位向与会的各位专家学者表示热烈欢迎,并预祝大会圆满成功。
开幕式上,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博导杨立新教授针对中国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存在的问题及适用办法的主题作了报告、日本早稻田大学法学院教授近江幸治、台湾辅仁大学法律系主任兼所长陈荣隆、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士国、万科集团风险管理部总经理颜雪明等分别作了主题报告。 11月1日下至11月2日上午研讨会分成三个会场,法官和学者们分别围绕“物权变动和物权保护法律实施中的问题与对策”、“所有权法律实施中的问题和对策”、“用益物权、担保物权法律实施中的问题和对策”三大主题进行了热情而友好的讨论,会场上气氛活跃。
11月2日下午举行总结及闭幕大会,大会由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渠涛教授主持。首先,郭明瑞教授等作了主题报告。各分会场分别派出代表对各自讨论的情况作小组总结发言。随后,林旭霞教授作了大会总结发言。最后,杨立新教授致闭幕辞。
本次研讨会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加强了法官与学者的沟通与交流,实现了民商法理论与司法实践的结合。会议对物权法实施过程当中的疑难问题提出了非常有建设性的建议和设想。会议取得了圆满成功。(法学院研究生会 柴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