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刘俊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民商法博士。兼任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维也纳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全国总工会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蒙纳什大学客座教授、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深圳证券交易所博士后工作站导师、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国家法官学院兼职教授、《中国资本市场法治评论》主编、《资本市场法治网》(www.chinacapitallaw.com) 主编等。 1989年毕业于河北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92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获经济法硕士学位。1995年毕业于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获民商法博士学位。同年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历任所长助理、研究员、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商法经济法室副主任、社会法室主任等职。1996年至1997年,赴挪威奥斯陆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1998年赴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从事访问研究。2000年至2001年,赴美国密西根大学和堪萨斯大学作访问学者。2011年8月至2012年6月,作为密西根大学格劳秀斯学者和休斯学者从事访问研究。多次赴美国、荷兰、德国、奥地利、芬兰、新西兰、日本、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越南等国讲学或出席国际学术研讨会。 作为核心咨询专家或起草工作组成员,参加了《公司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合伙企业法》、《政府采购法》和《企业国有资产法》等商事法律的研究、起草和修改工作。主要代表作《现代公司法》、《现代证券法》、《公司法的制度创新:立法争点与解释难点》、《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权的保护》与《公司的社会责任》等,在中外学术刊物发表中英文学术论文200余篇。 1999年被北京市法学会授予“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称号。《电子商务中的信任机制研究》在美国商法学会2001年年会上荣获拉尔夫•邦奇奖。2003年被《财经时报》评选为全国“2003年度十大意见领袖”。2005年《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权的保护》一书在第一届“中国青年法律学术奖”评选中获一等奖。2006年被中国法学会评选为第五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2006年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任教。
内容简介 为在证券市场领域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增强我国资本市场的国际竞争力,从根本上奠定我国证券市场长远可持续发展的法治基础,本课题组从法治的角度,围绕我国资本市场上重大问题展开深入研究,积极谋求规范、健全、发展资本市场的治本之策。 本书提出了科学发展观是指导资本市场法治建设的指南针;在证券发行制度上,我国未来的证券发行监管体制改革仍要在继续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的前提下进一步深化与创新;证券交易所是证券市场的心脏;公司治理乃公司命运之所系;证券公司与其客户之间的代理关系适用代理人对被代理人所负的诚信义务,包括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会计师事务所侵权责任的理论基础在于受托人信托义务之违反;股权分置改革的实质是从根本性的制度建设层面理顺流通股股东与非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关系;证券市场立法和司法必须扭转重行(刑)轻民的传统思维定势,对于证券民事责任、证券行政责任与证券刑事责任予以同等关注等观点。这些观点对规范、健全、发展我国资本市场具有积极的意义,对资本市场法治问题的研究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
编辑荐语 在熊市的背景下,要加强资本市场法治;在牛市的背景下,更要厉行资本市场法治。毕竟,好制度比好运气更重要。要推动我国未来资本市场的可持续的健康发展,必须进一步夯实资本市场和谐发展的法治基础。
目录 第一章 引论 第二章 弘扬和谐股权文化,构建投资者友好型法治环境 第三章 证券发行制度改革 第四章 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制度改革 第五章 完善公司治理——兼评《上市公司监管条例(征求意见稿)》 第六章 新公司法框架下的独立董事制度研究 第七章 完善会计师事务所民事侵权责任制度 第八章 积极推进股权分置改革的法学思考 第九章 证券市场执法体制研究 第十章 完善证券市场法律责任的立法和执法协调 第十一章 强化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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