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苏永钦 1951年出生于台湾省宜兰县,1972年毕业于台大法律系,1981年取得德国慕尼黑大学法学博士学位,同年开始任教于政大法律系。教学和研究范围及于宪法、民法、经济法和法社会学,是长期处于创作高峰的学者,曾获众多讲座殊荣。 【内容简介】 民法到了世纪之交,再度掀起了法典化与去法典化的争辩。荷兰民法典与俄罗斯民法典,一西一东,代表着资本主义西方社会和后社会主义东方社会两个新民法典的样板。中国海峡两岸刚好也兴起了重修/制定民法典的热潮。如果不能从比较宏观的角度,回顾整理以德国五编制民法典为典范的21世纪民法发展经验,并尝试在此基础上加入新世纪的一些明显变化,包含越来越居于主导地位的知识产业所凸显的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公法与私法相互工具化的管制革新浪潮,契约关系在许多方面的实质化,以及资信社会来临对交易成本所起的革命性变化,等等,将很难掌握修立民法典的方法和取向。 本书共分三个单元:两岸民事立法、公私法的衔接与民法的新思路,可以视为作者对两岸民法学界提出的寻找新民法典范的邀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修订版序 : 这本书是2008年在台湾出版的“寻找新民法”的新版,选择在大陆修订出版,是因为增加的几篇文章,可以看到我在这两年推动两岸学者研究民法典时,最常在脑海里盘桓的一些想法。是不是操之过急,我不知道,马齿徒增,很想见到一些结果,这份心境确实是有的。中国大陆民法典的讨论,始终未见第二波热潮,我在擂了一阵鼓后,自己也转往公职,投入繁重的司法改革工作,民法典的研究暂时只能摆下,世事真是难料。 在这里我想对所有参与2010年三场两岸研讨会的学者朋友表示由衷的感谢,因为人多就不一一颂名了。在我的观念里,大陆法系几代的民法典都源于罗马法,国际间广泛继受,传承中有竞争,不断加入新的元素,很像今天推陈出新的三C产品,各领风骚多少年,早就跨越了主权国家的界线,是其他法律领域比较少见的。心里难免期待与会的年轻学者中出一个下一代民法典的比尔盖茨或乔布斯,谁知道呢? 苏永钦写于2011年11月10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彩试读】 往长远看,大陆法系民法引以为傲的债物二分,一如英美法系契约与财产权的二分,都可能因为交易的快速与复杂化,财产权登记制度的自动化,而在介面上面临重新调整,民事财产法确实已经到了重构的时候。中国市场潜力之大,早被视为未来世界最大投资与贸易地区,这个建立在社会主义初期阶段的市场经济,需要回填何种民法的基础结构,又是另一个受到民法理论界高度瞩目,乃至竞相献策的国际新角力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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