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读驿站专栏作者介绍      致敬授权学者      中国民商法律网历届编辑联系方式征集公告      中国民商法律网改版公告     

 

热点新书
  还没有热点文章!
   
 
  
    书名:法律解释学(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1年2月
    作者:王利明 著
    价格:32

作者简介
  王利明,1960年2月生,湖北省仙桃市人。1981年获湖北财经学院法学学士学位;1984年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并留校任教:1990年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学位;1989年2月至1990年2月、1998年8月至1999年6月,先后在美国密歇根大学法学院和哈佛大学法学院进修。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十一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曾获“中国有突出贡献的博士学位获得者”、“第一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等荣誉称号,以及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奖,第一届中韩青年学术奖、长江学者等奖励。
主要学术成果:
  专著《违约责任论》(获第三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等奖)、《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研究》(获全国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司法改革研究》(获司法部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吴玉章科研基金三等奖)、《物权法论》、《物权法研究》(获第六届国家图书奖提名奖)、《合同法研究》(第一、二卷)、《民法总则研究》(获第十四届中国图书奖),《物权法草案建议稿及立法理由书》(获第四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我国民法典重大疑难问题之研究》 (入选新闻出版总署第一届“三个一百”原创图书出版工程);主编或合著《民法新论》(上、下册,获北京市高等学校第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中青年优秀成果奖、高等学校出版社优秀学术专著优秀奖)、《民法•侵权行为法》 (获北京市第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第三届普通高校优秀教材奖)、《人格权法新论》(获第九届中国图书评论奖)、《人格权法研究》(获第五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二等奖);发表论文集《民商法研究》(1至8辑)和学术论文二百余篇。曾两次获得教育部颁布的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王利明教授作为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起草小组成员,全程参与了《侵权责任法》的起草工作。

内容提要
◆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成之后,摆在我们面前的有两大重要任务:一是如何使“纸面上的法律(law in paper)”变为“行动中的法律(law in action)”;二是如何最大限度发挥现有法律的实际效果。这两个问题都离不开科学的法律解释。
◆本书作者认为:
成文法的生命力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法律解释活动,法律解释活动越发达,成文法的生命力就越长久;法律解释活动还可以克服成文法刚性和僵化的缺点;法律解释方法也是防止裁判活动的任意性、保障司法判决公正性的有效手段。
我们应当根据中国法律解释的现实需要来构建中国的法律解释学,而法律解释学的发展必将有力地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繁荣和发展。

细目
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法律解释学的概念与研究对象
一、 法律解释学的概念
二、 法律解释学的核心是一门有关方法论的学问
三、法律解释学的研究对象
第二节 法律解释学与相关学科的关系
一、法律解释学与解释学
二、法律解释学与法理学
三、法律解释学与部门法学
四、法律解释学与民法解释学
第三节 法律解释学的体系与研究方法
一、法律解释学的体系
二、法律解释学的研究方法

第二章 法律解释概述
第一节 法律解释概述
一、法律解释的概念和特征
二、法律解释的作用
三、法律解释与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学理解释的关系
第二节 法律解释的主体和对象
一、法律解释的主体主要是法官
二、法律解释的对象
第三节 法律解释的目标
一、法律解释目标概述
二、关于法律解释目标的几种基本学说及其评述
三、法律解释的目标:以客观说为主的折中说
第四节 法律解释的方法
一、法律解释方法概述
二、法律解释方法的确定
三、法律解释方法的分类
四、法律解释方法的运用
第五节 法律解释与意思表示的解释
一、法律解释与意思表示解释的共同之处
二、法律解释与意思表示解释的区别
第六节 法律解释的基本原则
一、清晰文本本身无须解释
二、忠实于法律文本
三、忠实于立法目的和立法意图
四、妥当地进行价值判断
五、兼顾法的安定性和法的妥当性
六、充分说理论证的规则
第七节 法律解释的结论
一、法律解释结论的特点
二、复数解释情况下对解释结论的选择

第三章 法律解释、法律论证与利益衡量
第一节 法律解释与法律论证
一、法律解释中的法律论证是解释者的义务
二、法律论证的内容
三、论证程度上的区分
第二节 法律解释与利益衡量
一、利益衡量的概念
二、利益衡量的功能及其局限性
三、利益衡量是附随于解释方法的验证和论证方法
四、利益衡量需要考虑的因素

第四章 狭义的法律解释方法
第一节 概述
一、狭义法律解释方法概述
二、狭义法律解释方法的适用范围
三、狭义法律解释方法的具体运用
第二节 文义解释
一、文义解释的概念
二、文义解释是法律解释的起点和终点
三、文义解释的对象
四、文义解释的依据
五、文义解释方法的运用
六、文义解释的主要规则
第三节 体系解释
一、体系解释的概念和特征
二、体系解释方法的主要功能
三、体系解释的步骤
四、体系解释的规则
第四节 当然解释
一、当然解释的概念
二、当然解释的方法
三、当然解释的性质
四、当然解释与其他法律解释方法
五、当然解释的规则
第五节 反面解释
一、反面解释的概念
二、反面解释的功能
三、反面解释的适用条件
四、排除反面解释适用的情形
五、反面解释与其他解释方法
六、反面解释的适用步骤
七、反面解释适用的规则
第六节 目的解释
一、目的解释的概念和特征
二、目的解释的功能及其局限性
三、目的解释与其他解释方法
四、目的解释方法的运用
五、目的解释应当遵守的规则
第七节 限缩解释和扩张解释
一、限缩解释
二、扩张解释
三、限缩和扩张解释与相关概念的比较
四、限缩解释和扩张解释的规则
第八节 历史解释
一、历史解释的概念和特征
二、历史解释的功能
三、历史解释与其他解释方法
四、历史解释需要考虑的因素
五、历史解释方法的适用过程
六、历史解释方法应当遵循的规则
第九节 社会学解释
一、社会学解释的概念和特征
二、社会学解释是一种狭义法律解释方法
三、社会学解释与相关概念
四、社会学解释方法的功能
五、社会学解释方法的适用步骤
六、社会学解释的规则
第十节 合宪性解释
一、合宪性解释的概念和特征
二、合宪性解释与相关法律解释方法
三、合宪性解释的功能
四、合宪性解释与违宪审查的关系
五、合宪性解释的运用步骤
六、合宪性解释的规则

第五章 不确定概念和一般条款的具体化
第一节 不确定概念的具体化
一、不确定概念的定义和特点
二、不确定概念的分类
三、不确定概念的具体化
第二节 一般条款的具体化
一、一般条款的概念和特征
二、一般条款的分类
三、一般条款与相关概念的比较
四、一般条款的具体化
第三节 不确定概念和一般条款的类型化
一、类型化的概念和特点
二、类型化的功能和局限性
三、类型化的具体运用

第六章 法律漏洞的填补
第一节 法律漏洞的概念及其认定
一、法律漏洞的概念
二、法律漏洞的认定
三、法律漏洞的分类
第二节 法律漏洞填补的基本原理
一、法律漏洞填补的概念和特征
二、法官填补漏洞是现代司法的发展趋势
三、法律漏洞填补与相关法律概念
四、填补漏洞的性质
五、填补漏洞的具体规则
第三节 类推适用
一、类推适用的概念和特征
二、类推的功能及其局限性
三、类推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四、类推的分类
五、类推适用的步骤
六、类推适用的规则
第四节 目的性扩张和目的性限缩
一、目的性扩张和限缩的概念和特征
二、目的性扩张和目的性限缩的类型
三、目的性扩张和目的性限缩的区别
四、目的性扩张和目的性限缩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五、目的性扩张和目的性限缩的适用步骤
六、目的性扩张和目的性限缩的适用规则
第五节 基于习惯法的漏洞填补
一、基于习惯法的漏洞填补的概念
二、习惯和习惯法在法律解释中的功能
三、填补法律漏洞的规则是习惯法而非习惯
四、依据习惯法填补漏洞与其他漏洞填补方法的关系
五、习惯法填补法律漏洞的程序
六、习惯法解释的规则
第六节 基于比较法的漏洞填补
一、比较法的方法的概念和特点
二、比较法方法的功能及其局限性
三、比较法方法与相关法律解释方法
四、比较法解释方法的运用
五、依据比较法填补漏洞的规则
第七节 基于法律原则的漏洞填补
一、基于法律原则的漏洞填补的概念和必要性
二、运用基本原则填补漏洞与相关概念
三、依据基本原则填补法律漏洞的步骤
四、依据基本原则填补法律漏洞的规则

第七章 解释方法的综合运用及适用顺序
第一节 各种解释方法的综合运用
一、综合运用多种解释方法的必要性
二、如何综合运用多种解释方法
第二节 法律解释方法的适用顺序
一、法律解释方法的适用顺序
二、狭义的法律解释方法中的顺序
三、狭义的法律解释方法与价值补充、漏洞填补的关系
四、各种法律漏洞填补的方法及其运用


参考书目


更新日期:2011/3/4
阅读次数:5638
上一条:黎建飞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释义》
下一条:黎建飞  社会保险法下的人力资源管理策略
    相关著作
王利明 著  侵权责任法研究(上卷)(中国当代法学家文库•王利明民商法研究系列)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民法学研究会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 佟柔民商法发展基金 | 明德民商法研习社
本网站由王利明教授创办并提供全部运作资金
版权所有©2000-2013:中国民商法律网本网站所有内容,未经中国民商法律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违者必究
征稿启事 投稿信箱:civillawruc@163.com
京ICP备050102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