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立新,山东蓬莱县长山岛(现长岛县)人,1952年1月出生于吉林省通化市。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央“五五”普法国家中高级干部学法讲师团成员,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婚姻法学会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大学法学院、国家法官学院等院校兼职教授,通化师范学院、吉首大学客座教授、台湾大学法学院高级访问学者。近年来多次到早稻田大学、加利福尼亚大学、剑桥大学、伦敦大学等国内外知名院校访问讲学。
从1975年开始从事民事审判工作,1980年开始研修民商法理论和实践问题,在侵权行为法、人格权法、债法、物权法和亲属法等领域进行了深入研究,著有《侵权法论》、《人身权法论》、《人格权法专论》等专著60余部,主编《物权法》、《债法总论研究》、《侵权责任法原理与案例教程》等著作、教材70余部,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期刊上发表法学论文500余篇。
目 录 导论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节 我国侵权责任法的发展和立法目的 第二节 侵权责任一般节款 第三节 侵权请求权 第四节 法规竞合与侵权请求权优先权保障 第五节 侵权特别法的效力 第二章 责任构成和责任方式 第一节 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归责原则 第二节 侵权责任构成要件 第三节 共同侵权责任及其责任 第四节 无过错联系的共同加害行为 第五节 侵权责任方式及适用规则 第六节 人身损害赔偿 第七节 财产损害赔偿 第八节 精神损害赔偿 第九节 制止分割行为造成损害的补偿责任 第十节 公平责任分担 第十一节 一次性赔偿与定期金赔偿 第三章 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 第一节 免责事由的概念 第二节 过失相抵 第三节 受害人故意 第四节 第三人过错 第五节 不可抗力 第六节 正当防卫 第七节 紧急避险及紧急避险过当的责任 第四章 关于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 第一节 替代责任概述 第二节 监护人责任 第三节 暂时丧失心智损害责任 第四节 用人单位责任 第五节 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 第六节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第七节 学生伤害事故责任 第五章 产品责任 第一节 产品责任概述 第二节 关于产品责任的特别规定 第六章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第一节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基本规则 第二节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特殊责任主体 第三节 机动车驾驶人肇事逃逸的责任承担 第七章 医疗损害责任 第一节 我国现行医疗损害责任制度基本状况及改革目标 第二节 医疗损害责任的三种不同类型 第三节 医疗过失的证明及举证责任 第四节 医疗机构的免责事由和对患者和医疗机构的特别保护 第八章 环境污染责任 第一节 环境污染责任概述 第二节 环境污染责任的因果关系推定 第三节 环境污染责任的特殊责任形态 第九章 高度危险责任 第一节 高度危险责任概述 第二节 各种具体的高度危险责任 第三节 无过错责任的限额赔偿 第十章 动物损害责任 第一节 动物损害责任概述 第二节 各种具体的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第三节 第三人的过错造成的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第十一章 物件损害责任 第一节 物件损害责任概述 第二节 各种具体的物件损害责任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一节 生效时间 第二节 溯及效力
附录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附录二 侵权责任法与民法通则、司法解释等条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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