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毅,1970年9月生,黑龙江哈尔滨人。1996年毕业于黑龙江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学硕士学位。2003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得法学博士学位。现任教于黑龙江大学法学院,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民商法研究中心成员。主要从事民商法学研究。
申建平,1969年5月生,黑龙江佳木斯人。2001年毕业于黑龙江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学硕士学位。2006年毕业于厦门大学,获得法学博士学位。现任教于黑龙江大学法学院,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民商法研究中心成员。主要从事民商法学研究。
前 言 物权法是具有固有法属性的法,反映一国经济生活和经济制度现实,不能照搬国外的定制,也不存在合同法上的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可行性。这一属性在用益物权方面体现得淋漓尽致。本书所研究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就属于用益物权,其权利的固有法属性,决定了我们必须从我国现实出发并结合物权法原理,才能深入地认识这两个物权制度。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在大陆法系同属于地上权制度,但在我国,由于公有制的基础和城乡差别的存在等因素,这两个权利从统一的地上权制度中分离出来,各自成为独立的用益物权。正是这种历史源流上的同源性、法律制度基因上的相近性,使得本书可以将其合在一部专著中进行研究。 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中国物权的特色,制度构建上不能简单移植外国民法的成例,需要依赖我国法学家的创造性劳动。这对于已经习惯了借鉴和照搬国外法路径、逐渐失去制度创造和构建能力的我国学者而言,无疑是一种挑战。通过本书对物权法有关部分立法学说的介绍,读者也能了解我国学者在制度构建过程中所付出的辛苦劳动和努力。本书在对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有关问题进行专门研究的同时,亦对物权法相关立法争点加以介绍和分析解说,使读者能够全面把握有关情况。适合于对我国《物权法》规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制度感兴趣的读者以及法学专业学生阅读。由于作者学识所限,难免有错误之处贻笑大方之家,欢迎批评指正。 本书共分七章。第一章是对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概念与性质相关理论和学说的介绍;第二章通过比较法的方法,考察了我国建设用地使用权概念的形成过程;第三章围绕建设用地使用权民事法律关系的诸要素,详细论述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体、客体、内容等方面的理论问题;第四章研究了我国建设用地使用权取得方面存在的理论与实际问题;第五章是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制度的研究;第六章是对宅基地使用权的概念、性质、制度的形成等问题的介绍;第七章研究了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消灭与流转环节存在的法律问题。 本书作者的分工如下:孙毅完成绪论和建设用地使用权部分(第一章至第五章);申建平完成宅基地使用权部分(第六章至第七章)。 本书写作过程中得到黑龙江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刘巍巍同学的帮助和家人的理解与支持,特此表示感谢。 本书是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项目(项目编号11512056)的中期成果;同时也系完成黑龙江大学民商法研究中心的研究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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