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史浩明,1963年12月生,江苏溧阳人,1986年毕业于苏州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后留校任教;1994年破格晋升副教授;1996年4月至1997年5月为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现为苏州大学法学院民商法教研室主任,硕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研究方向为民商法。迄今在《中外法学》、《法商研究》、《法学杂志》、《法制日报》等刊物发表论文六十余篇,出版合著、教材八部。
张鹏,1976年生,江苏高邮人,中共党员,现为苏州大学法学院讲师。1997年于中南政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2000年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2005年于中国人民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主要研究方向为物权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等。迄今为止,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法商研究》、《法律科学》、《法学》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三十余篇,参编学术专著三部。
目 录
第一章 地役权的起源与演变 第一节 地役权在罗马法上的起源 第二节 各国或地区民法中地役权制度概况 第三节 日本、台湾地区,以及我国《物权法》对于役权、地役权制度的继受 [立法争点]
第二章 地役权的涵义与社会功能 第一节 地役权的涵义 第二节 地役权制度对于物权法定原则不足的补救 [法条链接] [立法争点] [典型案例分析]
第三章 相邻关系、相邻权和地役权 第一节 相邻关系和相邻权概述 第二节 相邻权本质研究之一:所有权(不动产权利)扩张与限制说 第三节 相邻权本质研究之二:法定地役权说 [法条链接] [立法争点] [典型案例分析]
第四章 地役权的法律特征 第一节 地役权的种类 第二节 地役权的主体与客体 第三节 地役权的属性 [法条链接] [立法争点] [典型案例分析]
第五章 地役权的取得 第一节 地役权的取得方式之一:基于法律行为取得 第二节 地役权的取得方式之二:基于法律行为以外的方式取得 第三节 地役权的期限 第四节 地役权的租金(费用) [法条链接] [立法争点] [典型案例分析]
第六章 地役权的效力 第一节 需役地人(地役权人)的权利义务 第二节 供役地人的权利义务 [法条链接] [立法争点] [典型案例分析]
第七章 地役权的消灭 第一节 地役权消灭的原因 第二节 地役权消灭的后果 [法条链接] [立法争点] [典型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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