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导论 一、为什么要研究法律事实 二、为什么是“解释”? 三、既有资料以及本文体例安排
上篇 法律事实概述——本体论的解释
第一章 法律事实的概念 一、法律与事实 二、法律事实的特征 三、法律事实的分类 四、法律事实的概念
第二章 事实的真实与非真实:法学的表达与司法的实践 一、关于事实“真实”的法学理论表达 二、事实非真实:事实认定的司法实践 三、理论与实践的沟通:正当程序与沟通理性
中篇 法律事实的认定——认识论的解释
第三章 法律事实认定的理性化发展 一、法律事实认定的制度模式 二、法律事实认定的理性化发展
第四章 法律事实认定与证据规则 一、证据与事实认定 二、司法认知 三、事实自认 四、推定事实 五、证明责任分配
第五章 法律事实的发现与判断 一、法律事实发现 二、法律事实判断 三、法律事实发现与判断方法
第六章 法律事实认定的实证考察分析 一、事实识别与事实证明 二、诉讼中的“三方组合”与事实认定 三、“调解”中的事实模糊认定问题 四、事实不确定问题 五、优势证据的判断
下篇 法律事实与法律规范——方法论的解释
第七章 语词与物——阐释法律事实的语言学基础 一、符号的世界与事实(现实)的世界 二、唯名论与唯实论 三、法律事实解释——阐释规范内涵与揭示规范处延 四、法律事实解释——语义学与语用不 五、调整事实的规范——模糊与确定
第八章 事实与规范的交互性阐释 一、对法律事实进行解释的必要性 二、作为解释对象的法律事实 三、事实与规范的交互性阐释 四、事实之法律意义
第九章 司法裁判中法律事实与法律规范的结合模式 一、逻辑推论模式 二、归类与涵摄模式 三、等置模式 四、价值评价模式
结束语
参考与征引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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