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法的本质 第九章 法的理念 第47节 法学家们一直在探寻的法的概念是什么 第48节 法律体系的两大构成要素 第49节 希腊人的法的概念 第50节 罗马人的法的概念 第51节 法的定义和概念的发展--从罗马法注释学派(12世纪)到格老秀斯(17世纪) 第52节 法的定义和概念的发展――从格老秀斯到康德(17、18世纪) 第53节 法的定义和概念的发展――从康德到耶林(1797~1877) 第54节 英国分析理论的发展 第55节 社会法哲学理论和社会学理论 第56节 法律理论和其他法理学问题的关系
第十章 法的本质 第57节 一个实践问题 第58节 关于法的含义和组成要素的分析框架 第59节 分析法学派的学说 第60节 规范主义和现实主义的分析法学理论 第61节 历史法学派的学说 第62节 19世纪哲理法学派的学说 第63节 社会法学派的小说 第64节 公法、国际法以及在自然科学和其他科学领域对“法律”的类推
第十一章 法律与道德--法理学与伦理学 第65节 前言:道德观念与道德规范 第66节 历史法学派的观点 第67节 哲理法学派的观点 第68节 分析法学派的观点 第69节 社会法学派的观点
第十二章 法律与国家--法理学与政治学
第十三章 依法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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