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提出基层法院的功能重在具体地解决问题而不在于或主要不在于确认或创造规则。同时通过一些个案分析,剖析了与传统的对于法院的规范性论述相比,为何中国的基层法院在工作作风、行动原则、工作的重心、对待事实问题及法律问题的态度、处理规则与习惯的关系等方面有许多“独特”之处。对于我国基层法院司法建设工作大有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