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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名:公司治理:热点透视与实证分析[中国欧盟法律研究系列]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6年4月
    作者:张宗益主编
    价格:35

内容简介:
  本书为我社“中国欧盟法律研究系列”丛书之一。本书是2005年西南政法大学欧盟法律研究所主持的、重庆市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委员会以及重庆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联办并由中国欧盟小项目便捷基金资助的“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试点、国际经验与创新”项目的研究成果。由欧盟资助的该项目专门从理论和实务两个方面对国有企业的改革进行研究。本书偏重于公司治理实务,一共收录了“中国欧盟国有企业公司治理国际研讨会”提交的29篇论文。本书收录的论文均为目前国内外有关国企改革的最新和最具代表性的优秀论文。本书针对公司治理的各个方面,从具体制度入手,结合本地国企改革经验,深入剖析了中国目前的公司治理制度。

精彩片段:
序  言

  公司治理,简单地说,就是关于企业组织方式、控制关系、利益分配等方面的制度安排和制衡机制。它界定的不仅仅是企业与其所有者之间的关系,还包括企业与所有相关利益集团之间的关系。中国的公司治理实践,雷声大,雨点稀;举措不少,收获却一般。为什么会这样?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对公司治理改革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不够深入,太注重借鉴国外公司治理的形式,而不知其存在的理由。结果,在形式上越学越像的同时,一切还是老样子,在有些方面甚至还出现了新的更难解决的问题。所以,现在是到了该认真反思的时候了。
  公司治理是许多国家共同关注的关于公司战略导向的问题。许多经济发达国家把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当作增强经济活力、提高经济效益的基本手段。由于经济、社会和文化等方面的差异以及历史演进轨迹的不同,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公司治理结构存在较大差异。大体说来,英国和美国的资本市场比较发达,企业资本结构中股市的地位举足轻重,采取的是“股东至上”公司治理模式。而在德国和日本,企业资本则主要来自并受控于银行和财团,采取的是多方利益者“共同治理”模式。两种模式的本质差别是不同利益集团在企业目标结构中所占地位不同。就我国国情而言,公司治理既不能完全采用英美“股东至上”模式,也不能照搬德日“共同治理”模式。实践证明,建立一个运行良好的公司治理制度能够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公平做出贡献。在这一过程中,我们当然可以吸收英美模式、德日模式的优点,但更要透彻理解各种模式的土壤环境,在一个制度结构有着根本差别的国家忽略这一点,而刻意模仿甚至照搬某种模式是非常有害的。构建适合我国企业的公司治理模式,除了面对国际化外,还必须面对一个本土化的问题,唯有如此,理论创新才有可能为中国企业改革实践做出原创性的贡献。
  近年来,以重庆大学为主的一群青年学者在公司治理领域做了一些探索性的工作,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了约五十篇论文。这些论文在国内外学者对公司治理问题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公司治理的概念及基本功能、公司治理的理论基础及治理机制进行了较为全面的研究。同时,借鉴中国上市公司的实践,抓住公司治理机制的主要问题,如股权结构、董事会、盈余管理与融资结构、经营者激励、利益相关者等,实证分析了中国公司治理亟需解决的问题,本书的出版就是部分研究成果的汇总。我们期待这些研究成果能为中国企业的公司治理改革提供具有一定价值的理论与经验证据。
  最后,特别鸣谢欧盟委员会通过其“中国欧盟小项目便捷基金”对我们给予的资助,感谢项目中方主任顾文忠先生、欧方主任安赫先生以及项目助理孙宁女士等人对本成果的出版给予的关怀与指导。

重 庆 大 学 张宗益
二○○六年三月于重庆


更新日期:2006/4/29
阅读次数:3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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