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为教而写的公司法教科书(代序)
一、为什么写作本书?
一直以来我都有撰写一部公司法教科书的冲动,这固然是因为自 己长期治理公司法的偏好,但真正的原因则是为了适应教学需要。我 在讲授公司法这门课程时总是面临着这样一种困扰:我国公司法既有 理论的观念滞后与现行法律的制度缺失远远不能反映现代公司法的发 展状况。如果完全按照“中国公司法”框架讲授,对学生来说多少有些 不公平,因为这样的理论与法律难以给他们毕业后从事公司法律业务 提供什么真正有用的指导。有鉴于此,近年来在我的公司法课堂上我 总是尽可能地不断更新讲授内容。但由于这些内容没有形成教科书式 的书面文字,学生课前无法预知,课后不能复习(仅仅依靠课件难以达 到这一目的),影响了学生进一步的知识深化。当然我可以给学生列出 一长串参考性专著和散见于各类刊物的文章,但这无疑又将大大提高 其读书成本。对于法学院的学生而言,毕竟公司法只是他们众多的选 修课程之一(一般也不过二三个学分)。 我所面临的另一个困惑是,任何一门学科的学习与讲授当首重知 识的基础性和系统性。公司法也不例外。这使得我在公司法课堂上不 得不投入大量时间在这方面。但是,引导学生运用其所学的基础知识 来分析和解决公司法的具体问题又具有同等重要性,尤其是需要这样 的训练来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方式和法律运用能力。借用一句俗话, 即Think like a lawyer,我再续上一句Practice like a lawyer。然而,在有 限的课时内则难以同时兼顾上述不同目标。 、 如何解决这些矛盾?一个办法就是求助于教科书,一部知识更新 化的公司法教科书。同时,如果有了教科书,一些纯知识性的东西可以由学生自学掌握,教师则可以则可以专注于引导和提升.人文社会科学是可以自学的,法学当然也可以自学,而且应当鼓励自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