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人大出版社)法律考试研究中心组编,35元。
1.【大纲内容】部分是供考生对大纲的基本考查点有个概括了解并可据此进行知识点的回顾。为了方便考生复习,我们对大纲新增加的内容做了黑体字提示,对于历年考试中考查过的内容我们用楷体字予以标注,对于其余内容,则保持宋体字不变。 2.【新增、调整的知识点及其具体内容】与【背景分析】两部分主要是简要分析该章的考点考查频率和新增知识点的背景(如法律的修订、学术热点和知识难点等),主要是帮助考生对这些新增点有一个深刻的了解,以便在考试时能从更高的层次去应用,同时也强调了新增考点的重要性,也给出其考查方式。 3.【历年考题考查知识点部分】,不是对题目本身进行分析,因单独分析题目难免就事论事,即便能予以引申也难将重心放在对其隐藏的知识点(题眼)之通性的分解上,更难做到以考试为中心来把握其考查方式和考查角度、深度,而考试鲜有重复往年考题却频频重复往年考点,但考查方式和角度不断变化,这正是考生最需要注意的地方。故本部分把重心放在对该题考查知识点的分析,重点是给出其考查的程度和角度,目的在于给考生复习时提供一个观察知识点的方法,让考生能把日常复习和考试巧妙结合起来,以增加复习的针对性和效率,培养学习考试的敏感性,要让考生认识到“考法”决定“学法”的重要性。 4.【要点拾遗与误区提醒】部分,不是面面俱到本章的所有考点,更不是简单重复考点内容,而是指出历年考题尚未涉及的知识点或尚未涉及的角度,或者对考生最容易混淆、最应该注意的地方作出归纳总结和深刻分析。特别体现了“三新”特点:一是讲述方式新。运用图表或对比等方式,深加工本章知识点;二是内容新。本部分所讲知识点重心放在一般之外的特殊规定上,对一般规定,本部分一般不予讲述,主要是基于司法考试往往最倾向于考查某一制度之特殊性这一考虑而安排的;三是知识点的展示方式新。本部分对知识点的展示均直接依据考试方式而定,直接让考生以最有利于考试的方法输入和储存于大脑。该部分重在帮助考生理解和记忆知识点,从广、深两方面进行,要让考生认识到总结归纳、对比分析这种“学法”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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