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德国《民法典》中译本是中国的法学者陈卫佐在德国萨尔大学欧洲法研究所工作仅6年之后取得一项成果。陈卫佐于1997年获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学位,即将于2004年获德国萨尔大学法学博士学位。他第一本绝不是第一个或者唯一的德国民法典中译本;但它或许是最新的和较好的。一则因为他最后所依据的本子是付梓时(2004年4月1日——译者注)正在实行的德国民法典官方文本,二则因为它以中德两国在法律术语和法律文化领域的法学和语言学上的深入研究为基础力求取得尽可能最佳的翻译结果。这个德国民法典中译本所关心的,是让中国的法律界专业人士对这部民法典的理解变得更加容易。在过去的一个世纪里,德国民法典对许多国家的法律体系产生了影响,也在中国的法律史上留下了不可忽视的痕迹;在最近几年里,中国的法律家又重新密切关注德国民法典,试图从中获得建立自由的、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可资借鉴的经验教训。在这种情况下,阐明一下关于德国民法典的若干主要思想,想必是有所裨益的。这就是:德国民法典在德国司法体系中的地位(第二部分)、它产生之前的历史(第三部分)以及它的结构和语言风格(第四部分)。” ——米夏埃尔•马丁内克:《德国民法典与中国对它的继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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