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志攀:序 1 美国篇 美国证券立法风云录 3 美国《1996年全国性证券市场促进法》 38 美国证券交易法第10条(b)款下的民事诉权的确立 49 证券民事救济案中赔偿额计算的不同规则及其政策原因 58 美国证券市场退市的法律 69 RTC:美国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76 千呼万唤终出来——美国金融改革法评介 89 略论美国法上电子资金划拨的法律责任 103 美国控制银行欺诈犯罪的发展历程 122 美国对保险费率的监管 128 欧洲篇 欧洲伊斯达克(EASDAQ)的运作及其法律构架 135 英国《2000年金融服务与市场法》评介 139 德国银行业的“三国演义” 154 亚洲篇 放松规制 加强监管:日本金融大爆炸中的证券法律变革 161 日本“大爆炸式”金融体制改革评述:成就与挑战 172 CEDLI——新加坡寿险监管体制改革概述 181 港币的发行及其稳定机制 188 第二按揭市场的特使:香港按揭证券公司 192 香港创业板的特色 196 香港交易所、结算所的合并 201 香港的内幕交易反击战 206 香港银行公会:同业组织+银行监管者 213 老有所养:香港的强制性公积金计划 218 保险合同条款解释——香港的经验 224 国际金融组织和机构篇 巴塞尔委员会与《巴塞尔协议》 231 银行内控制度的基本原则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最新报告 244 巴塞尔委员会《关于操作风险管理的报告》 252 《经合组织公司治理原则》介评 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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