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 迈尔文•艾森伯格系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科莱特法律教授,撰有数本关于合同法和公司法的专著。 艾森伯格在学术上抱负远大,甚有影响,在诸如我们社会当中法院恰当的社会职能等领域涉猎广泛。……本书是关于普通法的内在理性的重要著作,才气横溢,跃然纸上。 ——H•杰斐逊•鲍威尔(H. Jefferson Powell) 《圣母学院法律评论》
对普通法本质的严肃探讨向来意义重大,迈尔文•艾森伯格的《普通法的本质》一书于此学术之急务厥功甚伟。……艾森伯格所著不仅对我们理解普通法大有助益,而且连一般意义上的法律也一并囊括在内。 ——弗雷德里克•绍尔(Frederick Schauer) 《加利福尼亚法律评论》
目录 序言 第一章 导论 第二章 法律的社会职能 第三章 基本原则 客观性 支持 可重复性 回应性 第四章 社会命题 道德规范 政策 经验命题 第五章 普通法的标准 社会一致性标准、体系一致性标准与双重一致性模式 规则稳定性标准和普通法的现实世界模式 第六章 法律推理模式 先例推理 原则推理 类推推理 专业文献中确立规则的推理 假设推理 第七章 推翻及其他的否决模式 推翻 无溯及力的推翻 变形 压制 推出不一致区别 普通法中的非解释性因素 第八章 普通法的理论 文本法律理论 正当理由与法律的内容 普通法的生成性概念 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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