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玉波是公认的民法大家,本书以台湾地区的民法总则为研究对象,除了论述民法总则的最基本问题如主体、法律行为等问题外,还有以下两个显著特点:一是与外国法的比较。经由比较,可作优劣的鉴别,对于梳理法律制度、概念的来龙去脉也是不可或缺的。本书对法、德、瑞士、日本、泰国的民法作了详尽的介绍,并附了相关的条文,具有较强的资料价值。二是对特殊问题的研究。民法中有不少特殊的问题,如法人侵权行为能力,公序良俗,权利滥用等,或学界议论纷纭,或其内容难作诠释,对此,本书特就此草拟专论数篇,附于相关章节之末。 全书共分绪论、本论两部分十章。绪论部分包括三章,分别是第一章私法与公法,第二章民法与民法典,第三章权利与义务。第二部分本论,包括七章,分别是第一章法例。第二章人――权利主体,详细论述了自然人、法人的相关内容,如、权利能力、行为能力法人机关、社团等问题。第三章物――权利客体,主要介绍了动产与不动产、主物与从物、原物与孳息。第四章法律行为――权利之变动(一),详细介绍了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尤其是意思表示,以及代理。第五章期日及期间――权利之变动(二),第六章消灭时效――权利之变动(三),第七章权利之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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