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宪法与行政法》是已故北京大学著名法学教授龚祥瑞先生的一部相当有影响的作品,自法律出版社1985年初版以来,在比较法、宪法、行政法三个领域都占有重要位置,具有很高的引用率。2002年12月,龚先生去世六年后,法律出版社法律教育出版中心对本书进行了重排再版,以慰先生,以惠学林。 一般来说,我国1980年代初期到中期的法学作品,由于时代所限,不免显得视野较为狭小、研究方法相对僵化,而这部《比较宪法与行政法》则完全不然。本书底稿是作者在北京大学讲授比较宪法与行政法的讲义,除中文新旧文献外,参考英法文著作及文章近百种,呈现出视野开阔、阐释纯熟的特点,作者的学识与智慧一展无遗,与当时流行著作差别甚大。1987年,梁治平先生在读本书的一篇书评中说:“常听人谈‘法制’问题,讨论‘法治’的文章、专著却不多见,更少有份量的论著。然而读毕龚祥瑞先生近著《比较宪法与行政法》,上面的印象便大为改观了。”不但如此,就算与十几年之后的今天的著作相比,本书仍能以这个鲜明特点,而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位置。多所大学的比较法、宪法、行政法课程都将此书定为学习与论文写作参考书。 本书由比较宪法与比较行政法两大部分组成,作者称:“行政法是宪法的一部分,即是宪法的动态部分;宪法则是行政法的理论基础。”因之合编。今天,宪法与行政法被合并为一个专业,在学习与研究上,二者呈越走越近之势,本书在十几年前的有意合编,在今天也许更有其适用性。阅读本书,我们学习法学知识,随作者走过异域宪法、行政法制度、学说、历史之旅,能感受到洋溢着的宪政精神,并能感受到十多年前一位七十多岁的老法律家的法治呼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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