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共分五部分,汇编了过去一年来民法研究的精品。第一部分总则,包括徐国栋的《民法典草案的基本结构》,吕忠梅的《环境权力与权利的重构》,徐晓峰的《民事错误制度研究》,吴汉东的《财产权客体制度论》。第二部分物权法,包括孙宪忠德《物权法基本范畴及其主要制度的反思》,王涌的《所有权概念分析》,彭诚信的《我国物权变动理论的立法选择》,王利明的《抵押权若干问题的探讨》,王洪亮的《不动产物权登记立法研究》,余能斌、候向磊的《保留所有权买卖比较研究》,张鹏、曹诗权的《相邻关系的民法调整》。第三部分合同法,包括梁慧星的《合同法的成功与不足》,赵晓力的《通过合同的治理――80年代以来中国基层法院对农村承包经营合同的处理》,张谷的《略论合同行为的效力》,韩世远的《情势变更原则研究》,余延满的《合同撤销权的限制与排除问题研究》,马俊驹、白飞鹏的《第三人侵害合同缔结的侵权责任论纲》,罗晓静地《数据电文合同若干法律问题的谈讨》。第四部分侵权行为法,包括陈实、马忆南的《在消费者的言论自由与经营者的名誉之间》,袁满军、陈林林的《超越事实与规范的学理》,张驰、韩强的《民法同质补偿原则新思考》,李明德的《杜邦公司诉克里斯托夫――美国商业秘密法研究》。第五部分人格权法,包括程合红的《商事人格权》,(德)霍尔斯特.埃曼德《德国法中的一般人格权的概念和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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