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共分六章。第一章无漏洞的权利保障之理想,又分四节论述,分别论述了司法的重要性,绝对依法审判的先决条件―存在一个封闭的完美的法律体系,民权的两大敌人,德沃金对裁判的批判――不能依法要求特定权利。第二章原则立法论,包括六节,分别是基于类推适用的“原则立法论”,不可改变法律即可反应法律保障之改善,对类推适用的反思,“原则立法论”之不确定性,案例的归类如何判断,德沃金学说的性质定位。第三章类推适用的原理与法律原则,有包括七节,分别是意义之相同性为类推使用之枢纽,对“事物本来之理”的再研究,模拟法,“类型”学说,“类型”学说在立法与司法上的意义,模拟、类推使用、、类型、事务本然之理的关联,对传统方法论“用法”与“造法”区分的再反省。第四章“唯一正解”的意义,囊括六节,分别是“唯一正解”在道德上的吸引力否定之道,,建构性的解释,符应体制方为正解,“唯一正解”成为哲学上价值奠基问题,“唯一正解”有让司法更叫人民安心吗?第五章成文法解释与司法实践之一致性,包括四节,分别是司法作为政治斗争的舞台,以奴隶制度与种族歧视为例,用解释性的观点为德沃金辩护,仅存在于纸上的一贯优良传统。第六章对“封闭完美体系”的法律理想之总评,包括三节,分别是论德沃金法学方法的合目的性,保守主义,对全面禁止“法官续造法律”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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