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分为两编,每编两章。第一编歧途,主要是批评。第一章道德理论,从规范道德理论本身来探讨规范道德理论。第二章法律理论,道德主题,明确前边的讨论延伸到法律领域,作者将考察法理学、宪法以及普通法和制定法中的争议,试图说明,在解决具体法律争议上,道德伦理及其近亲――法理学与宪法也毫无用处。这两章着重指出道德和法理学理论的地方性。第二编出路,主要是建构。第三章职业主义,作者分析了两种职业主义以及取代性论题。第四章实用主义作者分析了法律的实用主义进路,以及与后现代主义的区别,法律实用主义的某些制度性意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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